曉飛/文
近日,《北京市促進私營個體經濟發展條例(草案)》,經市政府批準已報人大審議。此前,北京市還出臺了《北京市“十五”時期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了今后北京市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目標、思路、重點和政策措施,要使個體私營企業的納稅額和從業人員比例都達到30%以上。
這說明,北京開始把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列入經濟計劃,納入了正規化管理,這在全國是頭一家。以立法方式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目前還有江蘇、甘肅、陜西三地。這是一種很有眼光的舉措。
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發展中十分活躍的成分。據有關部門估算,目前我國的GDP中,約有65%—70%來自于非國有經濟的貢獻,其中民營經濟又占主要部分。但是,民營經濟發展的環境還不夠寬松,大力發展民營經濟所需要采取的配套措施還沒有出臺。
以北京為例,2000年非公有制經濟年均增速達23.3%,比國有和集體經濟年均增速高17.9個百分點,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58.4%。而從私營經濟占工業產值的比重看,北京在全國僅名列第21位;從非公經濟納稅額看,上海去年為56億元,北京僅17億元;發達省市私營企業吸納職工就業,可占下崗職工總數的80%,而北京市不足40%。因此,北京市政府有關負責人坦陳,個體私營經濟在首都經濟中所占比重依然很低,連續制定一系列規劃和法規,旨在通過促進私營經濟發展,讓首都經濟增加長期穩定發展的新動力。
北京市的《條例》規定,將在個體私營經濟市場準入和平等待遇方面實現突破。為此,要進行政府環境再造,解決政府的越位、缺位和不到位問題,為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創建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私營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抱怨頗多的問題,如生產用地、經營場所、拆遷補償、資質評定、融資貸款、使用外匯、受到處罰后的申請保護等,如果遭遇不平等待遇,《條例》有明確的解決要求。這些內容都是私營企業在當前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很實在的問題。《條例》的貫徹執行,將會給民營經濟發展帶來更寬松的環境。
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訂條例、立法規不等于大功告成,要解決存在的問題,還要全社會形成共識,共同努力。據了解,北京市限制私營企業和個體戶進入的行業和經營的商品共有71項,其中北京市有權限解決的只有10多項,大多數的管理權屬在有關部委。因此,發展民營經濟還需舉全社會之力,在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的同時,加快取消對民營經濟的不合理限制,支持、鼓勵和引導私營、個體經濟健康發展,使我國經濟保持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