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斷有消費者來電詢問:自己買了不合格的保暖內衣能否退調?為此,記者昨天走訪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有關負責人。
據介紹,質監部門抽查的目的是為了督促生產企業采取有效措施改進產品質量,質監部門向社會公布的不合格產品,系指該企業某批次或某日期生產的產品,不是講該企業其他批次或日期生產的產品都不合格。
有關負責人解釋說,消費者并非個個是內行,他們往往根據抽查結果來判斷產品是否合格。
就拿這次抽查的保暖內衣來講,雖然目前還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但根據新的產品質量法,其要按照企業自己制定的標準,在標識上標明內衣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尤其是涉及到內在質量的保暖率、透氣率、縮水率等重要指標一定要向消費者明示,沒達到指標,說白了就是不合格。
那么消費者如果買了不合格保暖內衣能否退調呢?這位負責人肯定地說:“當然可以”。因為生產企業既然制定了標準并在產品上注明,如不符合就應承擔產品的擔保義務,按照法律規定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因此,只要產品質量不符合在產品上或包裝上標明采用的產品標準,消費者即可要求銷售者修理、更換、退貨。(本報記者 諸達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