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長城金融研究所近期開展的一系列研討和實踐活動,有關民營銀行的話題引起很多人關注。正當經濟學界、政策制訂者和監管層對民營銀行各持己見時,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廷煥日前指出,隨著加入WTO的到來,我國在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等方面將進一步對外資銀行開放。這意味著經過一段時間之后,中資銀行與外資銀行將進行全方位的直接競爭。
關于給予外資銀行國民待遇,央行有關人士已在多種場合做出肯定的表態,這表明中國正在努力為加入WTO后國內金融市場的全面開放做好準備。如果拋開銀行股東們的國籍問題不談,近期關心民營銀行發展現實可行性的人也許會問:這些即將獲得市場準入的外資銀行算不算是民營銀行呢?答案基本上是肯定的。按咱們有關“民營”的界定,很多正在積極爭取進入中國的外資銀行有著為數眾多的外資“民營”企業或私人大股東。
于是我們不得不正視這樣一個事實:中國金融市場在民營銀行的準入問題上,來自國外的民營銀行很可能會比來自國內的民營銀行搶得更多先機。據有關統計,到今年10月底,我國境內共設外資銀行代表處234家,外資銀行分行157家,當地注冊的外資銀行13家。在華外資銀行的資產總額達343億美元,已有32家外資銀行獲準在上海、深圳經營人民幣業務。實際上,從中國人民銀行審批外資銀行市場準入的有關條件來看,外資銀行的民營性質并不成為其獲得“通行證”的阻礙。也就是說,當我們還在為中國組建民營銀行有無必要,民營銀行的風險能否有效控制等問題爭執不下時,那些洋面孔的外資民營銀行卻完全不必擔心自己的所有制問題。
因此,如果說中國給予外資銀行“國民待遇”是為了體現市場公平競爭原則,那么,對于同樣所有制性質卻來自國內的民營銀行在組建、市場準入等方面的種種爭議就多多少少與市場公平競爭原則相悖。十五大已經從根本上確認了民營經濟在中國的合法地位以及它對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發展的重要貢獻,那么,現在任何有關要不要在國內組建民營銀行的討論都是多余的。問題的關鍵并非要不要民營銀行,而是怎么建立,怎樣監管,怎樣讓其既有利于中國金融體系改革,又最大化地保護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中國改革開放20多年來的實踐已經證明,所有制形式并非防范金融風險的有效利器。國內四大商業銀行幾十年來一直是國有國營,然而它們呆在賬上數以千億計的不良貸款又說明了什么呢?金融機構的風險防范與監管是一個具有普遍性意義的全球問題。在民營銀行占絕對優勢的西方發達國家,金融市場的參與者經過不斷嘗試和探索,已經積累了很多有效的有關金融機構,特別是民營銀行的股權結構、治理結構和監控機制,可以最大限度地防范金融風險,這些現成的經驗中國應當結合自己的國情大膽“拿來”。
雖然發達國家至今仍不時面臨金融風險,比如我們所熟知的英國巴林銀行倒閉案,但它們并沒有因此就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所有制形式提出疑問。相反,監管機構和所有利益相關者更加用心于探索更合理的管理和監控機制。不因噎廢食,邊發展邊完善,是經歷數百年市場競爭風雨的西方發達國家最可寶貴的實踐原則。這都值得我們深思。
實際上,中國并非沒有進行過有關建立民營銀行的嘗試。根據建國初期實行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只要單個社員的最高持股比例不超過該農村信用社股本金總額的2%,都可以貨幣資金入股。而目前全國尚留存的2000多個城市信用社,按有關規定,個人、個體工商戶都可以入股獲得不超過10%的股權。而目前國內十大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已有一些戴著“民”字頭的企業入股。近期熱鬧上市的中國民生銀行,其上市前的總股本中有73.6%是民營企業或者股份制企業,其實就是一家民營銀行。這些都說明中國存在組建真正意義民營銀行的現實土壤。而隨著進入WTO后中、外資銀行的激烈競爭和相關政策松動,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改制也并非不可以討論的問題。
因此,誠如劉廷煥所言,中國銀行業對外開放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和經濟全球化的必然結果,引入外資銀行有利于引進外資及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技術,同時,有助于增強國內市場競爭,促進國內銀行業提高經營效率。而更重要的是在開放中遵循循序漸進、加強監管的原則。那么,同樣的道理也應當適用于國內建立民營銀行。市場機會面前人人平等,開放不應分內外,讓我們把更多的關注投向如何在中國建立優質的民營銀行。(本報評論員木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