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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蕾
強生今年“病”了嗎?繼今年8月爆出“眼鏡門”事件后,日前又召回日拋隱形眼鏡,涉及數量近50萬盒,是8月份的5倍,而這已是強生近一年內第15次召回旗下產品。
從感冒藥到止疼片,從抗過敏藥到醫療器械,強生今年已進行了大大小小15次召回。其召回理由紛繁多樣:藥品受污染發生霉變、產品質量不能完全達標、藥品可能含有某些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在美一工廠存在質量控制漏洞、制藥過程中開發不充分……種種召回原因,令人觸目驚心,而被召回的藥品更有不少是兒童用藥。雖然強生中國次次都表示,目前在華銷售的非處方藥品均是由上海強生制藥工廠在上海生產的,召回不涉及中國內地。但有人士指出,強生召回不涉及中國市場的表述,關鍵問題可能并非在產地,而是在于產品質量標準問題,因為有些跨國公司在不同國家可能采用雙重生產質量標準。無論怎樣,對于消費者來說,即使在中國內地的產品沒有問題,總會心有余悸,以后對強生公司生產的產品,恐怕也要“退避三舍”。
不斷爆出的“召回門”令強生百年的品牌形象大大受損。最近,強生登上了《福布斯》雜志評出的“十大企業失誤榜”,企業形象大打折扣。咨詢公司的調查顯示,消費者對強生的品牌忠誠度本年度下降了7%。其實,類似的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早在2005年,強生嬰兒油就在國外被查出有害成分石蠟油。更嚴重的一次是去年3月爆出的“強生嬰幼兒用品含毒”風波。事實上,信任危機已經影響到強生的銷售業績。據業內人士透露,2009年強生有毒事件發生后,強生品牌在部分市場的銷售額最高下降了70%。從去年十大跨國藥企在中國的銷售業績來看,強生的業績滑坡最大,下降了7.4%,其市場份額也下降了0.5%。
其實,“召回”制度并非為了召回而召回。其初衷是為了消除缺陷產品的危害風險,提高企業信譽;其本質是現代企業作為社會法人應盡的一種社會責任和義務。消費者需要的是100%的安全,即使是99%的安全也會使企業信譽度受損,更何況如此高頻率的召回,消費者的信任底線總有一天會被擊潰。如果只有“召回”的形式,而沒有履行社會義務應有的責任與謙遜,到頭來,受損害的不僅僅是消費者,更是頻頻發出“召回令”的企業。
徒有其表的召回復召回,又有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