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歐志葵 實習生/黃海霞)徐福記涉嫌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劑一案(詳情見12月12日南方日報A21版)昨天經本報獨家報道后,網絡媒體紛紛轉載,在消費市場引起極大反響。記者昨天走訪廣州部分賣場發現,徐福記涉案的三款產品已被下架處理。昨天,東莞徐福記食品有限公司發表聲明表示,徐福記涉案產品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瑪、落花生酥心糖完全合法生產,質量絕對安全,并未涉及違法添加食品抗氧化劑。同時該公司表示,法院一審時對案件事實認定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該公司將依法提起上訴。
昨天在廣州崗頂的百佳超市,記者看到,涉案的徐福記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瑪、落花生酥心糖三款食品已經看不到了。該店銷售人員宣稱,上述三款產品已售完。但記者看到在貨架上銷售的徐福記產品,還有香橙酥、葡萄酥、草莓酥、鳳梨酥、蘋果酥等。廣州家樂福有關人士昨天也表示,該公司對涉案的三款產品已進行下架處理。
記者查看部分在售的徐福記松軟沙琪瑪和雞蛋沙琪瑪,發現標簽上仍然標注含有食品添加劑“特丁基對苯二酚”。根據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規定,食品添加劑“特丁基對苯二酚”不能添加在糕點或糖果類食品里。
昨天,“徐福記”品牌擁有者東莞徐福記食品有限公司發表聲明稱,徐福記案涉產品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瑪、落花生酥心糖完全合法生產,“質量絕對安全,并未涉及違法添加食品抗氧化劑。”
徐福記指出,該公司所生產的沙琪瑪、酥心糖、糕點產品配料表中TBHQ使用情況的說明,廣東省東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于2012年9月24日發出的正式文件中表示合法合規。該公司并稱,一審判決目前并未生效,不能因此認定徐福記違法添加食品抗氧化劑,反而在判決書中,法院和消費者均認可,案涉的食品抗氧化劑可以由原料帶入食品。
徐福記最后強調,一審法院對于案件事實認定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我司將依法提起上訴,堅決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及品牌商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