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個月開始,新版的《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全面強制施行,其中規定今后售賣的3歲以內嬰幼兒紡織用品須滿足“A類”最高安全級別,標簽上則必須注有“嬰幼兒用品、A類”這些字樣。
如今,新規實施已經滿月,然而記者走訪時發現,市場上的嬰幼兒服裝標識仍比較混亂,商家和消費者對哪個才是真的國家“A類”產品也辨識不清。
嬰幼兒服裝標識混亂
昨日,記者在市區部分商場嬰幼兒服裝專柜及街邊兒童服裝零售店發現,嬰幼兒服裝標識混亂的情況比較常見。大部分嬰幼兒服裝生產企業還都是臨時更改標簽,即在原有標簽的基礎上,貼上一個小不干膠,上面注有“GB18401”或者“A類”的字樣。相比之下,批發市場內的一些外貿服裝有的標注不完整,有的甚至連吊牌都沒有。
溫州城一家兒童服裝店的導購告訴記者,沒有聽說過嬰幼兒服裝的“新國標”,進貨的時候廠家說是符合標準的。
另一家嬰幼兒服裝店的銷售人員則對售賣的嬰幼兒服裝標簽上所標注的“GB18401-2003”解釋稱,“新規的實施到流通環節有一定的時間差,因此部分品牌會出現標識不規范的情況。 ”
記者注意到,不少商家售賣的嬰幼兒服裝標簽上所標注的安全標準各異,甚至是有些混亂。
家長忽視童裝安全標識
記者在走訪市場時發現,對于童裝吊牌上的A類、B類、C類具體指的是什么,采訪中沒有一位家長能完整準確地說出其中的含義。雖然受訪家長們十分關注兒童用品的安全問題,但當問及新國標中有關有害物質的規定時,多數家長幾乎是一無所知。
“先看款式,再摸摸質地,價格合理的話就買了,很少注意標簽上的安全類別,也沒聽說過嬰幼兒服裝安全標準。 ”市民朱女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記者了解到,新生兒時期,家長格外關注衣服的質地,2~3歲,家長則重點考慮價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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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牌須注明產品執行標準
記者了解到,根據舊標準,一般兩歲以下的嬰幼兒服裝執行A類產品標準,兩歲以上的執行B類產品標準。上個月強制實施的新標準則要求2~3歲的嬰幼兒服裝也得按A類產品標準生產。根據新規,產品吊牌上必須標注產品執行標準(含年份),并按GB18401標準要求標明產品執行的安全技術類別。也就是說,今后3歲以內的嬰幼兒紡織用品,標簽上必須注有“嬰幼兒用品、A類、GB18401-2010”這類字樣。
現在市場上除了GB18401的2003版本和2010年版本,GB18401標注的2006、2008版本的標準屬無效版本。今后,將逐漸統一為2010版本。此外,該新標對于甲醛有明確規定,A類甲醛含量≤20mg/kg,B類甲醛含量<75mg/kg、C類甲醛含量 <300mg/kg。
建議
孩子貼身衣物穿前洗一遍
大連工業大學紡織與材料工程學院教授趙玉萍建議家長最好為孩子選擇純棉面料的衣服,因為其質地柔軟、舒適性好、透氣性好,尤其是淺色的、印花圖案少的服裝使用的染料更少,因此更適宜嬰幼兒貼身穿著。此外,家長最好不要購買有刺激性氣味的服裝;貼身衣物最好漂洗一遍之后再給孩子穿。記者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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