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案”適用全國
晨報訊(記者 張璐) 昨天下午,一汽豐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負責人在接受央視記者專訪時明確表示,浙江的豐田召回處理方案同樣適用于全國。具體內容主要包括,加快召回進度,并保證維修質量。對于未交付的RAV4車輛,如果用戶提出解約,一汽豐田將全額退還定金。
■新聞背景
豐田RAV4“浙江方案”
一汽豐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3月29日與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簽署協議,出臺《關于RAV4召回汽車相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承諾依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有關規定,對RAV4實施召回并賠償車主經濟損失。據悉,汽車召回賠償在中國內地尚屬首次。
3月14日,浙江省工商局和消保委就豐田問題汽車事件中消費者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提出五項要求:一是明確召回時間表;二是提供召回上門服務;三是在召回階段影響車主使用的,應提供同型號車輛供車主使用;四是車輛尚未交付的,應當允許解除預約,全額退回定金;五是對于自行返廠召回的消費者應該補償交通費、誤工費等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