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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拒開醫保外購處方:主管部門無明確答復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07:17 京華時報
難討說法 主管部門無明確答復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保中心有關負責人曾經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北京醫保部門和醫院簽訂的協議書中,有“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就診人員持處方到藥品零售企業購藥”的相關條款,并指出一旦查出醫院有違規限制處方外流的情況,要嚴肅處理。 記者就此次體驗中遇到醫院對醫保外購處方設卡的情況向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工作人員稱,目前沒有專門規定要求醫療機構必須給醫保患者開醫保外購處方。隨后記者又向北京市衛生局醫政處咨詢,醫政處工作人員表示,衛生局不負責管理醫保外購處方業務,該項管理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記者在網上查詢到,《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四條規定,“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時,按照規定持醫療保險憑證到本人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也可憑定點醫療機構經治醫師開具的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本報記者 夏文 實習生 劉毅 編者手記 利益之爭患者誤成“池魚” 不給病人開外購處方,省了病人的奔波之苦———醫院的這片“好心”,病人恐怕很難領情。對苦于看病貴的患者來說,不怕麻煩,只怕多花錢。 醫院的藥絕對稱不上便宜。在本報歷次藥價比較中,醫院從來沒有擠進過低價榜的前三位。醫保患者除了在醫院藥房拿藥,還能拿著處方去定點藥店自行買藥。這樣一個“惠民”舉措偏偏落不到實處,是誰在有意設卡? 在上周本報報道的《醫保藥店陷“圍城”:沒牌者想進拿牌者不在乎》(詳見3月19日C05版)中,不少醫保定點藥房的老總將矛頭對準了醫院,認為是醫院卡住處方不讓外流,導致藥店的醫保定點牌子有名無實。 醫院截留處方,自然也有自己的苦衷。正如上文中業內專家所言,目前醫、藥還沒有分家,醫院要靠賣藥支撐醫院大半的收入,自然不甘心讓“肥水流入外人田”。 如此說來,醫院藥房和藥店實際上已經形成了勢同水火的競爭關系。只不過這種利益競爭,并沒有把藥價爭下來多少,反倒是連累了無辜的患者。 國家的《處方管理規定》,為普通處方的自由流通提供了保障。因此,醫院沒有理由硬性截留處方,只能不著痕跡的暗地設卡。 但到了醫保市場,醫院與藥店的競爭似乎就有點兒欠公平———憑借外購章,權力完全掌控在醫院手里。于是,醫保病人想到外面的藥店買藥幾乎不可能———除非自愿放棄“報銷”。于是也才有了上周報道中金象大藥房老總所提到的,10多家醫保定點藥店,一年也見不著幾張醫保外購處方。 主管部門對醫保處方特殊對待,自然是為了杜絕“騙保”,保護絕大多數醫保患者的利益。但是,把這個把關的權力交到競爭雙方中的一邊手里,是否也欠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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