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金華12月13日電(記者 童靜宜 實習生 胡豐盛)12日18時40分,新浪微博網友“越子張郎”發帖稱“欠債不還!浙江金華建設銀行遭法院查封”,其文下面還附有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圖片一張,以佐證其真實性。
據其提供的圖片,該裁定生效于2012年11月8日。其文如下:原告浙江金華科技開發園有限公司訴被告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博]金華經濟開發區支行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于2012年11月8日向本院(婺城區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要求查封被告中國建設銀行有限公司金華經濟開發區支行所有的位于金華市區信華大樓的房產,保全價值16714200元,并已提供擔保。
婺城區法院認為,原告提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九條、第一百四十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告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博]金華經濟開發區支行所有的位于金華市區信華大樓的房產,保全價值16714200元。
13日,記者就網曝的情況,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華分行辦公室主任單曉忠確認時,單曉忠告訴記者,“這都是假的!”但是其它情況,單曉忠并無透露。
當記者向婺城區人民法院求證時,婺城區法院朱法官則告訴記者,這只是一個保全的裁定,原告在立案的時候同時申請了一個保全。“這只是防止財產轉移,因為我們這個案子還沒有開庭審理。網上說的這個把它查封的帖子,有點放大了。”朱法官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