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報記者在采訪中,經常被問及一個問題:“怎樣的PE算是好PE?”
這個問題在當下頗耐人尋味,國美股權爭奪的影響已經不再局限于其本身,一些已獲得PE投資和準備引入PE的企業,對此事的關注已遠超過事件本身。
9月28日的國美特別股東大會已經近在咫尺,但最終的結果仍不排除有戲劇化的變化。
而在國美事件的場外,“我吃驚地發現在場所有的企業家都支持黃光裕,對貝恩都很反感。”一家全球性大PE的一位中國管理人士最近參加了一個企業家的內部討論,這個發現讓他非常擔憂:國美案給中國民企帶來的心理陰影,極可能超過當年的“凱雷-徐工”案。“中國的企業主對PE的態度、對引入職業經理人團隊的態度,可能都會走回頭路。”
“貝恩聰明的話,應該收手。”上述人士說,盡管據接近竺稼人士稱,其最初投資國美就意在控制權,但如今卻“騎虎難下”。
“要退出也并非難事,與大股東談判實現回購;或者再找其他機構接收。”香港另一家PE人士說:市場上多的是“被動財務投資人”,貝恩也不至于虧到哪里去。
若不取消特別股東大會,貝恩以及主導的竺稼又該如何抉擇?據公開資料,貝恩在8月23日曾給國美董事會發了一封信,明確表示參加投票。貝恩若轉身黃氏家族,那么其不僅對董事會難以交待,其之前力挺陳曉的行為也將變成一場鬧劇;貝恩若棄權,對比8月23日的那一紙承諾,也很難自圓其說。
關注點一:是否傷及PE業?
“資本是不能玩的。”9月8日,在廈門,哇哈哈董事長宗慶后談到,在哇哈哈賬上趴著上百億的凈現金,宗慶后選擇做更多“自己能掌控的實業”。
但在上海,“很多民營企業家對補課金融,都有很強的意愿”。香港京華山一證券集團華東與華南區總經理唐浩夫說,在情緒沉淀之后,理性告訴這些企業家“資本介入、股權平衡乃至大股東和管理層之間的博弈”可能是他們每個人都會碰到的問題。“如果只懂做事,不懂金融運作,可能被人搞掉了還在替他們數錢。”
“增發成功與否,可能會影響貝恩在中國后續的一些投資。”前摩根士丹利一位高管卻并不認為這會影響到外資PE在中國的整體運作,“畢竟貝恩在國內并不是一個有代表性的PE機構。”此前諸多香港投行人士也認為:貝恩的做法在與國美已簽訂的條款中,都有據可查。
在現實面前,這可能是太過樂觀的一種觀點。杭州一家大型旅游集團的老板不得不小心防著自己會成為“第二個黃光裕”,這家集團也有與貝恩齊名的PE機構入股。
“如果此次貝恩得手,恐怕很多企業主都會惶惶不可終日。”據唐浩夫的了解,貝恩在國美股權投資案中所扮演的“野蠻”角色,可能使得很多企業主對PE會“敬而遠之”,即使接觸也會慎之又慎。
“與凱雷-收購徐工相比,國美股權爭奪案對PE投資的影響,可能要大很多。”上述全球PE集團人士說,其理由是:倘若當年凱雷成功收購徐工,不高興的只有向文波,“那還只是一小群人的游戲”;但如今主角換成國美,卻是民營企業家都會“心有戚戚焉”。“無論國美的注冊地在哪里,也無論黃光裕是什么國籍,它還是被認為是中國企業。”
“我們去年確實和國美談過合作。”國內一家頂級PE人士確認,其名字一度出現在貝恩的競爭名單中,在傳言中也將于貝恩之后接盤國美。最后放棄的原因仍在于大股東不愿意放棄控股權,“黃光裕那樣強硬的個性,即使投資了后續的溝通也會極其痛苦。”上述PE人士認為,無法控制公司的投資,不能算是并購式投資。
建銀國際財富公司總經理許小林也在近期的一次論壇中說到:“我以前做投行的時候是做并購的,現在為什么轉行做投資了呢?”他說,“就是因為并購太難了。”尤其在中國乃至整個亞洲,東方文化“根本不接受強硬的收購行為”。一家在國內已經運作超過10年的歐洲PE人士說,此前他們也碰到過與國美類似的案子:家族企業、急需用錢,公司管理層主動找到了他們,但最后這家企業大股東的家族有人站出來,不愿意PE介入。“我們也就放手了。”
“PE參與中國并購市場最好的辦法,是投資一些好的龍頭企業。”方源資本總裁唐葵說。建銀國際財富公司總經理許小林也認同這點,PE基金可以幫助這些龍頭企業“大魚吃小魚、快魚吃慢魚”,為他們尋找收購對象、投資時機提供幫助,“基金則提供彈藥”。
關注點二:多大程度影響民企職業化?
李昊(化名)也感覺到了國美股權爭奪案所帶來的壓力。
他剛剛由某世界500強企業轉身任職國內一個民營企業的首席執行官。“那天剛簽完聘用合同,老板就說:希望你不是第二個陳曉。”盡管當時是玩笑的口吻,但李昊依然頗為尷尬:此后和老板的互信關系恐怕很難建立起來。
“哪怕公司得不到發展,中國的企業主也不愿意被職業經理人暗算。” 李昊懷疑,如果不是當初已經談得八九不離十了,他現在的老板是否會考慮讓他“再緩入職”。即使公司不發展,“也不允許自己養大的孩子被別人抱走”,何況是以這樣一種方式:心腹被收買、自己漸漸失去投票權。
雖然容易忘卻,但中國的企業主對此類事件卻總是記憶深刻。盡管當時黃樂夫家族并沒有像黃光裕家族那樣出現劇烈反彈,但2008年珠海中富(000659)的管理層更迭仍被認為是受到了“清洗”,由此其投資人CVC亞太基金一度也遭受諸多質疑。而在與CVC合作前,珠海中富創始人黃樂夫曾公開表示:CVC只懂投資,不會做實業,“也不會動我們的管理層”。2007年3月下旬,珠海中富的母公司中富集團把29%的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給亞洲瓶業(香港)有限公司,后者為CVC所控制。
“目前中國大多數企業仍是第一代創業者的時代,他們退出公司的意愿并不強烈。”中金公司直接投資部執行總經理辛潔認為,市場上也沒有成熟的職業經理人團隊,“合適特定公司,而且忠于職守”。業內人士認為,如貝恩般“粗魯”可能“職業化進程”倒退。無論國美股權爭奪結局如何,大股東和現有管理團隊“已無信任可言”。
銀湖投資董事總經理陳絢反問:投資人和創始人自然希望管理層非常職業化,但“管理層和股東之間的職責、責任和義務是否分得清楚?”中國的第一代企業家除了關鍵能力很強外,“都很勤勞,每天工作十幾二十個小時很正常,所有事情都自己抓”。但是否也要以此來要求職業經理人,并要他們明確“他們只是打工的”?
“我并不認為自己是個職業經理人。”麥考林企業集團(以下簡稱麥考林)總裁顧備春說,“如果要做職業經理人,我為什么要從貝塔斯曼出來?世界500強企業中國區的總經理也不錯。”從理論上來說,紅杉資本(Sequoia China)才是麥考林的老板。2008年2月,紅杉中國以5.7億元收購麥考林大部分股權。即使之前,這家以郵購起家的公司也為華平基金所控制。
“他們是投資人,我也是股東。大家共同的目標是賺錢。”顧備春說,“但在公司經營、策略制訂方面,應該是以我為主的。”如果當初不是華平或者紅杉而是一個家族企業,“他們請我來,但又要我按照他們的意愿去做,我一定沒有這個興趣。”顧備春說,麥考林和國美的區別,就在于麥考林的大股東是財務投資人。
關注點三:創始人保護
國美電器2009年的融資是迫不得已而勢在必行,這已經是公認的事實。
“竺稼當時就是奔著控股權去的。”接近貝恩基金的PE人士曾告訴記者:國美在國內的影響力相當于是沃爾瑪在美國,但國美規模和盈利在沃爾瑪面前還是個小孩子,“這個小孩子成長為大人,能給貝恩帶來多大的回報”?有業內人士所做的評估稱:貝恩的贏利至少在7倍以上。
然而貝恩持有的國美股權不足10%,而黃光裕家族即使被攤薄之后持股仍高達32.47%。“控制一家公司的關鍵在于控制董事會而不是持有多少股權。”這也是黃氏家族一再提出的:作為大股東其在董事會中沒有代表,“董事會中有管理層的代表,貝恩更是占到了8個董事席位中的3個席位”,同時又綁定了陳曉、王俊洲和孫一丁中的其中兩人。
“貝恩盡管持股不足10%,卻足以控制整個董事會。”前摩根士丹利、現國內一投行人士說,進而控制國美公司的運作。陳曉只持有國美不足1.5%的股權,其他國美高管幾乎都不持股,這對貝恩是“天作之合”。
而上述人士評論陳曉的行為,則是“nothing to lose”:若勝利,他將以自己的方式管理國美,而輸了也沒有失去什么。
“道義上誰對誰不對的批判并不能解決真正解決問題。”江浙一家大型電器連鎖企業的創始人在初期的憤慨過后,開始冷靜思考“國美股權爭奪案真正對企業家的啟示”:或許有一天也要與PE打交道,而引入外部團隊也是大勢所趨,到時候“創始人該如何切實維護自身權益?
江蘇新日電動車(以下簡稱新日)行政運營副總經理胡剛此前撰文稱:創始人與職業團隊之間的博弈,古今中外的諸多案例中“不乏與國美類似的”。此前迪士尼大股東聘請CEO卻被后者反過來“驅逐”了20年;而帝國大廈通過投資人引入的一位CEO,則把帝國大廈以極低的價格出租了148年,結果其創業者家族到如今還在為此打官司。“為了防止職業經理人對創始人利益的侵害,美國的公司章程中目前已經加入了創始人保護條款。”胡剛說,這個條款規定不管創始人股權被稀釋到何種程度,其本身或經由其提名的董事都要占據董事會的多數席位。
“具體到黃光裕,或許可以說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上述香港投行人士說,他的理由是國美董事會竟然有20%增發授權,即可以不經過股東大會“而增發上限為20%的新股”。這被認為是黃光裕為避免控制權旁落而為自己設置的:如果其家族所持股權低于30%,則黃就可以啟動增發,通過增持新股而加強控制權。
黃光裕或許從沒想過會身陷囹圄而不得不讓陳曉代理國美事務。但這把利器如今卻反過來對準了黃光裕,加上此次貝恩控制的董事會已經連續兩次發起了新股增發。去年7月的那次增發,當時貝恩增持國美至24%幾乎被認為是板上釘釘的事情。當時黃光裕在牢里,幾乎不可能籌措到足夠資金。雖然最后20%的增發中貝恩只搶到了不足1%,其余則為黃光裕家族所增持。
事實上,很多公司創始人并不是通過高股權來實施控制。李彥宏所持百度股份不足17%,但擁有特別表決權;新浪曹國偉的團隊股權比例也不過18%,但其設計了一個毒丸計劃,任何人想要超過18%的持股都會付出巨大代價。而在聯想,員工持股是聯想控股的鎮山之寶,柳傳志本人在聯想控股中的股份比例只有不到3%,其員工所持股份占聯想控股目前總股本的35%左右,而員工這部分股權只有分紅權,不能賣、不能出讓。由這些“員工股東”選舉出來的人必須坐在董事會上、負責聯想控股的日常運作。
智聯招聘創始人劉浩則認為,對于一個企業創始人來講,慎重選擇合適的董事,可能比選擇一個繼任者更為重要。
(本報記者郝鳳苓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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