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黃潔
□本報實習生孔一穎
曾在某國企財務部任副經理的姜某,因為無法填補挪用公款產生的“大窟窿”,攜其管理的100余萬元公款潛逃。13年間,姜某偽造兩個身份證、戶口本,在離家千里外的四川再次娶妻生子。
這13年間,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也一直沒有放松對姜某的追逃。記者近日從大興區檢察院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檢方發現姜某與父親的匯款記錄等線索,并順藤摸瓜一舉將姜某抓獲押解回京。目前,大興區檢察院以姜某涉嫌挪用公款、貪污、偽造國家機關證件、重婚四宗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據了解,13年前,大興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接到某國有公司的舉報,稱該公司經營財務的副經理姜某在職期間,未經單位許可,先后多次私自將單位公款150余萬元從公司賬戶取出,據為己有,現已不知去向。檢察院立案偵查后決定逮捕,由公安部發布B級通緝令,對姜某進行全國通緝。
此時,隱匿在茫茫人海中的姜某,剛剛帶著假身份趕到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在桂林呆了半個月后,“百無聊賴”的姜某先去重慶投奔了自己的表哥,又帶著在北京認識的情人赴湖南、貴州等地游玩。將情人送上回京的飛機后,姜某決定定居四川,這一住,就是十多年。
案發前,姜某在該國企公司的任職算得上“順風順水”。1988年,姜某從某職業高中畢業后,留在該國企實習,因為腦子靈活,又懂電腦,深得領導賞識。隨后,姜某被調入公司財務處工作,5年后升任經營財務部副經理。權力的擴張讓姜某的交際范圍也隨之變大。1999年,姜某通過同事認識了某證券公司北京營業部的負責人孫某,并得知該證券公司做股票大戶的資金拆借需要資金,如果姜某將公司的閑置資金存放在他們那里,可以獲取高于銀行的利息。隨后,姜某就開始靠兩個不同利率賺取其中的“利息差”。
“姜某是跟證券公司商定一個利率,然后再按低于該利率的另一個利率計算利息支付給公司,這樣就有一部分利息差落入了姜某的口袋。”大興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張亞軍說。
嘗到甜頭的姜某并未就此滿足。他開始為了高額利息將錢借給朋友,后來卻無法順利要回。為了填補虧空,他又挪用公款炒股,不料又虧了27萬余元,窟窿越來越大。2000年,姜某在又一次揮霍了20萬元公款后,攜80余萬元潛逃。
為了能順利出逃,姜某辦了兩個假身份證,用于逃亡過程中掩蓋真實身份。其間,貪污的近百萬元公款大部分被姜某揮霍,直到2004年,已經在北京有家庭的姜某再次與四川女子楊某結婚,并將兩人的孩子與其在北京的孩子取了有相同讀音的名字。而姜某自己不僅考取了物業企業經理資格證書、信用管理師、高級人力資源法務師等,還在物業公司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
但在13年間,即便姜某有僥幸心理,檢察機關也一直都沒有放棄追查。2013年,根據北京市檢察院年初對反貪工作的部署和對追逃工作的專項要求,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開始轉變思路,專門成立追逃小組,制定追逃計劃,姜某隨即成為追逃小組的目標。今年3月,追逃小組發現姜某的父親收到一筆異常匯款和3條通訊信息后,立即以此為切入點,經過綜合分析,追逃小組發現姜某的隱匿地點,在當地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的配合下,于6月28日將姜某一舉抓獲。
目前,姜某已被押解返京,羈押在大興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