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飛
對電商進行征稅正在成為國際趨勢,中國似乎也難以置身事外。
全國人大代表、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填帶著自己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法(草案)》(共36條)上會,稱為民間電商法“36條”,以議案形式提交全國人大。
王填表示,電商每年5萬億元的交易額占到全社會商品零售額的四分之一,不納稅對傳統零售企業有失公平,國家也將為此流失1000億元的稅收。
全國政協委員、蘇寧云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近東表示,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行業發展迅猛,但其存在的假冒泛濫、漏稅非稅等監管問題,制約著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建議稅收部門研究電子商務的征稅方式,從制度層面規避偷漏稅行為。對電商進行立法征稅成了傳統零售業共同的呼聲。
國家稅務總局對電商立法早有預案。本報獲悉,此前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2013年稅收征管和科技工作要點》指出,正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收征管辦法》,配合稅制改革進程,研究制定適應財產稅、所得稅等直接稅的征管制度。
“其實對電商征稅技術上已經沒有問題,這也是國際趨勢。目前,國內漏稅的主要是平臺型電商,垂直電商基本上都交稅。”王填說。
1998年,美國于克林頓執政期間通過了《互聯網免稅法案》。該法案禁止各州和地方政府對互聯網接入服務征稅,也不允許在現行稅收的基礎上增加新稅種。但目前美國電子商務顧問委員會向政府的建議是:“電子商務不能永遠免稅。對于電子商務的征稅不能多于、也不能少于其他商務活動。”而德國網上所購物的價格已含增值稅,一般商品的普通增值稅為19%,但書的增值稅僅為7%。
近年來,網絡購物在我國發展迅速,B2B(企業間交易)、B2C(企業與消費者間交易)、C2C(個人間交易)蓬勃發展,網購已深入了消費者的方方面面。以淘寶、阿里巴巴[微博]為例,2003年淘寶網[微博]成立全年交易額僅為2271萬, 2004年全年交易額就達到10億,去年的交易額高達10007億元。而2012年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為21.03萬億元,10007億相當于其總量的5%。“所以對電商進行立法征稅大勢所趨,否則既有國家稅收流失之弊,又危害了市場公平競爭。”王填說。
網絡零售以價格低廉產生競爭優勢,這種價格優勢一方面是由于大量的資本推動,補貼到價格中;另一方面,是由于未對經營者征收增值稅以及所得稅,一些網絡零售企業銷售的產品為無票經營,而無票與有票的價格相差在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