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3.2%。其中,城市上漲3.2%,農村上漲3.3%;食品價格上漲6.0%,非食品價格上漲1.9%;消費品價格上漲3.3%,服務價格上漲3.1%。
2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上漲1.1%。其中,城市上漲1.1%,農村上漲1.0%;食品價格上漲2.7%,非食品價格上漲0.2%;消費品價格上漲1.2%,服務價格上漲0.8%。
一、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同比變動情況
2月份,食品價格同比上漲6.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約1.98個百分點。其中,肉禽及其制品價格上漲5.3%,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40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下降1.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4個百分點);鮮菜價格上漲10.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34個百分點;水產品價格上漲7.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20個百分點;糧食價格上漲5.1%,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5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上漲3.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8個百分點;油脂價格上漲4.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6個百分點。
煙酒及用品價格同比上漲1.1%。其中,酒類價格上漲1.8%,煙草價格上漲0.6%。
衣著價格同比上漲2.1%。其中,服裝價格上漲2.4%,鞋類價格上漲1.2%。
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同比上漲1.6%。其中,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價格上漲10.9%,耐用消費品價格上漲0.1%。
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同比上漲1.8%。其中,中藥材及中成藥價格上漲2.4%,醫療保健服務價格上漲1.4%,醫療器具及用品價格上漲1.3%,西藥價格上漲0.2%。
交通和通信價格同比上漲0.2%。其中,車輛使用及維修價格上漲7.1%,車用燃料及零配件價格上漲1.1%,通信工具價格下降10.1%,交通工具價格下降1.0%。
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價格同比上漲2.0%。其中,旅游價格上漲7.0%,文娛費價格上漲2.8%,教育服務價格上漲2.5%,文娛用耐用消費品及服務價格下降4.6%。
居住價格同比上漲2.8%。其中,水、電、燃料價格上漲3.2%,住房租金價格上漲2.7%,建房及裝修材料價格上漲0.8%。
據測算,在2月份3.2%的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漲幅中,去年價格上漲的翹尾因素約為1.1個百分點,新漲價因素約為2.1個百分點。
二、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環比變動情況
2月份,食品價格環比上漲2.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上漲約0.89個百分點。其中,鮮菜價格環比上漲6.9%,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上漲約0.24個百分點;鮮果、肉禽及其制品、水產品價格環比分別上漲11.0%、2.4%和5.9%,分別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上漲約0.21、0.18和0.15個百分點。豬肉價格環比上漲1.5%,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上漲約0.05個百分點。
2月份,非食品價格環比上漲0.2%。其中,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交通和通信、居住、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環比分別上漲0.6%、0.5%、0.3%、0.3%和0.2%,衣著、煙酒及用品價格環比分別下降0.7%和0.1%。
2013年2月居民消費價格主要數據
2月 | 1-2月平均 | ||
環比漲跌幅(%) | 同比漲跌幅(%) | 同比漲跌幅(%) | |
居民消費價格 | 1.1 | 3.2 | 2.6 |
其中:城市 | 1.1 | 3.2 | 2.6 |
農村 | 1.0 | 3.3 | 2.7 |
其中:食品 | 2.7 | 6.0 | 4.4 |
非食品 | 0.2 | 1.9 | 1.7 |
其中:消費品 | 1.2 | 3.3 | 2.6 |
服務項目 | 0.8 | 3.1 | 2.6 |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 0.3 | 1.8 | 1.7 |
分類別 | |||
一、食品 | 2.7 | 6.0 | 4.4 |
糧 食 | 0.6 | 5.1 | 4.9 |
油 脂 | 0.2 | 4.7 | 4.6 |
肉禽及其制品 | 2.4 | 5.3 | 3.3 |
其中:豬肉 | 1.5 | -1.0 | -3.1 |
牛肉 | 4.9 | 34.6 | 32.3 |
羊肉 | 3.4 | 14.5 | 12.6 |
蛋 | -0.9 | 19.7 | 15.2 |
水 產 品 | 5.9 | 7.7 | 5.1 |
鮮 菜 | 6.9 | 10.0 | 6.3 |
鮮 果 | 11.0 | 3.7 | -1.5 |
液體乳及乳制品 | 0.9 | 4.3 | 4.0 |
二、煙酒及用品 | -0.1 | 1.1 | 1.3 |
煙 草 | 0.0 | 0.6 | 0.6 |
酒 | -0.2 | 1.8 | 2.2 |
三、衣著 | -0.7 | 2.1 | 2.3 |
服 裝 | -0.9 | 2.4 | 2.5 |
鞋 | -0.4 | 1.2 | 1.5 |
四、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 | 0.2 | 1.6 | 1.5 |
耐用消費品 | 0.0 | 0.1 | 0.2 |
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 | 2.4 | 10.9 | 9.0 |
五、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 | 0.3 | 1.8 | 1.8 |
中藥材及中成藥 | 0.4 | 2.4 | 2.4 |
西 藥 | 0.1 | 0.2 | 0.2 |
醫療保健服務 | 0.2 | 1.4 | 1.4 |
六、交通和通信 | 0.5 | 0.2 | 0.0 |
交通工具 | 0.0 | -1.0 | -1.0 |
車用燃料及零配件 | 0.5 | 1.1 | 1.9 |
通信工具 | -0.5 | -10.1 | -10.2 |
通信服務 | 0.0 | -0.1 | -0.1 |
七、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 | 0.6 | 2.0 | 1.2 |
教育服務 | 0.1 | 2.5 | 2.7 |
旅 游 | 3.4 | 7.0 | 1.9 |
八、居住 | 0.3 | 2.8 | 2.9 |
建房及裝修材料 | 0.1 | 0.8 | 0.8 |
住房租金 | 0.5 | 2.7 | 2.9 |
水、電、燃料 | 0.0 | 3.2 | 3.3 |
附注
1、指標解釋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簡稱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隨著時間變動的相對數,綜合反映居民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變動情況。
2、統計范圍
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涵蓋全國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等八大類、262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
3、調查方法
采用抽樣調查方法抽選確定調查網點,按照“定人、定點、定時”的原則,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采集原始價格。數據來源于全國31個省(區、市)500個市縣、6.3余萬家價格調查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與服務消費單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