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綜合報道】在個稅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過程中,有委員認為,個稅免征額調高至3000元偏低,雖然有所突破,但力度較輕,對于減少中低收入人群稅負、加大調節貧富差距力度,一審草案還需進一步完善。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4月22日結束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沒有按原定計劃對國務院提交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進行表決。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相關意見匯總后,進入二審階段,甚至有可能進行第三次審議。原因是公眾普遍認為3000元離公眾期望值距離較遠。
草案擬將現行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調整后,中低工薪者的稅負減輕,但高工薪所得者稅負提高。有專家測算,月收入1.9萬元為個稅負擔增減的臨界點,超過這一數額稅負將增加。
據《上海證券報》消息,在人大常委會審議中,有部分委員認為,個稅免征額調至3000元仍然偏低。嚴以新委員表示,自2006年以來,個稅免征額五年中已經調整了三次,調整的頻率較高。為避免兩三年后個稅免征額又要調整,可考慮將免征額在3000元基礎上進一步調高。
金碩仁委員稱,個人所得稅法的免征額調整幅度過低,調整頻繁,不夠嚴肅,也缺少前瞻性。目前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情況是,高收入階層遠遠超過了起征點,而大量中低收入階層在這個起征點附近,工薪階層是個人所得稅的主力軍,個稅征收沒有真正達到調節個人收入差距的目的。建議將個人所得稅免征額參考點定為4000元,各省市自治區可以根據本轄區財政實際情況,最多上下浮動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