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日電】(記者 張曉松) 審計署1日發布2009年第12號審計結果公告,以近10萬字的篇幅一一列舉了54個部門單位200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從審計情況看,54個部門單位2008年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但也存在一些共性問題,歸納起來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擠占挪用轉移資金;二、虛報多領財政資金;三、巧立名目違規收費;四、公費出國管理不嚴。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財政資金應當專款專用。但這次審計發現,擠占挪用和轉移財政資金問題仍然十分嚴重,已經成為屢審屢犯的“老大難”問題,有的甚至挪用資金辦企業、炒股票,值得關注。
審計發現,有的部門未經審批,挪用公用經費及其他項目資金共計2505.17萬元,建設了面積達8900平方米的度假村式培訓基地;有的甚至挪用科研經費150萬元,以個人名義購買了150萬股某公司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