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有官方人士向媒體透露稱,有關國企高管薪酬規范的文件已經在6月10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獲得原則性通過,預計將于今年7、8月間頒布執行。這意味著國企高管的薪酬結構、水平、考核發放、列支與管理、補充保險與職務消費等內容都將有統一規范。
據了解,目前上述文件框架和主要規定已經明確。根據文件,國企高管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中長期激勵三部分組成。
其中,基本年薪由企業所在地區國有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乘以一定倍數,再乘以企業規模系數構成;績效年薪則為基本年薪的一定倍數,而且不會超過三倍;中長期激勵則將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及上市公司有關規定構成,并按高管薪酬總量的一定比例控制。
同時,相關文件對于中長期激勵的主要方式“股權激勵”也做出了嚴格限制,規定經營者只有在完成企業中長期實際業績考核指標后方可行權。
上述官方人士表示,文件僅適用于規范國有資本企業高管薪酬,而對于國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其高管薪酬并不在該文件規范的范圍之內。(肖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