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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實外匯“真實身份”
在熱錢洶涌下,新《條例》明顯加強了對于外匯“真實背景”管理。
新《條例》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均明確要求“真實背景”原則,除了要求辦理經常項目結售匯的金融機構必須對相關單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嚴格審核外,對資本項目外匯和結匯資金的使用,也明確提出了“應當按照有關主管部門及外匯管理機關批準的用途使用。外匯管理機關有權對資本項目外匯及結匯資金使用和賬戶變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商務部李雨時表示,這將有利于剔除外貿領域中的“虛假”因素,使進出口數據更加真實。但他表示,目前通過虛假報價以及作假貿易合同等方式進入的資金,尚未有正式的調查統計數據。“但與海關數據對接后,這部分造假的可能性已降低很多。”
而商業銀行在具體的執行中,事實上要求更加嚴格。
上述工行人士告訴記者,監管層要求銀行加強對結匯資金的流向管理。“以往是對于20萬美元以上的結匯資金進行嚴格監控,包括商業銀行系統內轉賬資金;同時還要求提供資金去向的清單,并提供相關貿易對象的資料。但現在監管層希望能對20萬美元以下結匯資金,也能進行類似資金跟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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