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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生快富(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02:10 21世紀經濟報道
以上的這些獎勵政策,都是計劃生育政策一部分。大多數育齡男女在生育前對此一無所知,需要經過街道辦事處層面的宣告。另外,他們還可以了解到生育二胎的相關規定—— 上海的《條例》中寫明,婚前雙方均未生育過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后符合7個條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這7個條件包括: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一方為本市農業戶口且有一方為獨生子女的等等。 在上海,關于生育二胎政策的知曉率正越來越高。 上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在2006年進行了一項調查,共選取了滬上20至30歲間的4800個成年獨生子女作為調查樣本。其中有50.1%的受訪者表示“希望生育兩個孩子”。 來自上海計生委的《上海市2006年生育情況》調查顯示,當年上海戶籍人口的二孩率已經達到4.24%,即100個新生兒中有4.24個是二胎。 2006年8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組織實施了第六次全國(不含港澳臺)人口和計劃生育抽樣調查。育齡婦女的平均理想子女數為1.73個。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婦女的平均理想子女數分別為1.78個和1.60個。 超生的上海富人們 生二胎者當中,當然也有違規的。 對于計劃外生育,國家也有一系列懲罰措施。最常見的就是罰款,即征收社會撫養費。在上海,違規超生的夫妻,按子女出生前一年雙方實際年可支配收入之和的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實際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居民人均水平的,按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 上海市2006年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0668元,2007年超生的計劃外第一胎的社會撫養費最低征收標準就是124008元。這些款項的征收,由區人口計生委委托街道有行政執法權的工作人員去執行。 “計生工作中最難的就是執法。”長壽路街道人口計生辦主任熊錚說。熊錚此前曾在公安系統工作。相比于警方執法的威嚴,計生執法人員雖持有《行政執法證》,但經常得不到物業公司和執法對象的配合,吃閉門羹是常有的事。“對方不讓我們進門,不回答任何問題,不提供任何資料。” 上海規定,孕婦在懷孕期6個月以后、胎兒的頭圍周長超過65厘米的,醫院就不能做人流手術。有的計劃外懷孕者,在懷孕初期就東躲西藏,離開戶籍所在地和原住地。拖到6個月后回來,只能讓她生產。 生二胎的情況集中在兩頭:一頭是學歷高、經濟收入高的“雙高”人群,尤其是自己開公司的自由職業者;另一頭是沒有穩定工作、學歷低、收入低的“雙低”家庭。 收入低的家庭,破罐子破摔;收入高的家庭也不會乖乖交罰款,他們開出各種證明表示自己沒錢,或者通過各種關系渠道到街道里來打招呼,希望少罰一些。 就上海而言,12萬元的罰款已是最低標準,街道的執法者無權減免罰款。計劃外生育者只可以申請分期付款(“首期”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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