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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機構要精簡 結構要調(diào)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01:55 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
本報記者 定軍 3月11日,全國關注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草案)公布,出乎社會各界的預料,此前呼聲較高、社會各界期盼的一些部委,如鐵道部、國土部沒有進入這一輪調(diào)整,能源部并沒有成立。 如何正確看待這次即將進行的機構改革,接下來還將進行哪些具體的機構變動,以及未來的機構改革將會如何進行。3月11日,就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期間,記者專訪了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的大部制改革研究課題組專家——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朱光磊、孫濤副教授、張志紅副教授和郭道久博士。 朱光磊教授帶領課題組團隊,早在2004年就向中央某部門提交了一份研究報告,提出了行政體制改革借鑒國外經(jīng)驗,實行“大部制”的建議。這份報告受到有關方面的重視。此后他們一直參與中央的大部委制的相關課題。目前該課題組也在進行在服務型政府建設、大部門體制、機構編制、階層分析等方面的理論和對策研究課題。 改革應堅持依法展開 《21世紀》:課題組對于本次公布的機構改革方案有何看法? 朱光磊:這個格局已在預料之中。涉及重大改革事項,一般都是逐步推進。其實,從英、日等國的相關改革看,也都是逐步展開的。從某種意義上講,我國的大部門制改革實際上從組建商務部的時候就開始了,只是當時的“自覺性”還沒有達到今天的程度。 從我國的情況看,在交通運輸、農(nóng)林水利、能源、社會保障、建設、環(huán)保等方面都可以改革,都有改革的理由,也都有各種的難處。不過,今天不改革不等于今后不改革,而且不能排除可能的反復。 張志紅:改革中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改革應堅持依法展開,以法律形式對改革做出明確和具體的規(guī)范,有助于保障實施過程的嚴肅性。要通過完善政府組織法,來確保政府機構和職位編制的設置與調(diào)整有法可依,避免隨意增減機構和職位。二是部委調(diào)整要達到目的,還繞不開內(nèi)設機構數(shù)和副職問題。現(xiàn)在,國務院部分機構的實際副職設置已經(jīng)“超標”。也就是說,不是只有工業(yè)與信息產(chǎn)業(yè)部和交通運輸部有改革的任務,其他所有部委都有相應的任務,可以在部委內(nèi)部實行“大部門”體制。 建設“有效政府” 《21世紀》:按照《關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需要堅持“精簡統(tǒng)一效能”的原則,但我們了解到課題組的結論是一些部門需要加強,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精簡? 朱光磊:從長期看,現(xiàn)代政府的管理職能大幅擴張,各國的行政官員規(guī)模都呈擴張趨勢。比如社保方面,我國一旦建立較為完善的社保體系,不僅要投入大量財力,而且要增加大量的行政人員。 拋開“小政府”、“強政府”的爭議不論,建設一個“有效政府”,一個“規(guī)模適度的政府”是無疑的。課題組的一致看法是“機構要精簡,結構要調(diào)整,人員要飽滿”。在能夠滿足需要的條件下,用人自然要盡可能少;在有客觀需要的條件下,也不能為少而少。用人少、費用小,是好事,但都不是目的。建設一個能夠有效推動經(jīng)濟與社會發(fā)展,有效滿足日益增長的公共服務需求,有效維護國家安定與統(tǒng)一,同時又自覺尊重人民和法律,廉潔、精干、透明的政府,才是我們的目的。大概,這也就是精簡、統(tǒng)一與效能的辯證統(tǒng)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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