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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型國家需要健全的區域創新體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 10:28 中華工商時報
地位。上海張江模式的文化支撐是一種本地“海派”文化和大量留學歸國創業人員的多元國際文化的融合。 盡管上述三種區域創新模式發展狀況較好,但從總體上看,我國的區域創新體系還很不健全。創新動力機制不完善,企業創新的意愿不強烈;創新人才缺乏,研發能力有限,自主創新能力不強;高技術產業集群“同構”現象嚴重,特色不顯著,競爭力不高;產學研互動和企業間合作欠缺,政府職能和中介服務尚不完善;區域創新文化不活躍,集群根植性較弱,內生型創新動力不足,創新集群活力不夠。因此,針對區域創新體系的建設,辜勝阻提出了六條對策:一是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和區域創新體系的職能分工與互動。國家創新體系重在“前”———前瞻性、基礎性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高”———戰略性高技術;“大”———大工程、大項目。區域創新體系重在“實”———考慮本地資源優勢和針對發展實際的需求;“用”———強調技術推廣和應用;“特”———依托本地資源優勢形成少數特色的產業。在國家創新體系和區域創新體系的互動問題上,需要采取“地方為主,國家支持”的模式,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的兩個積極性。二是積極探索產學研有效合作的途徑,推進合作創新。充分發揮大學的創新功能,強化大學作為創新文化培育的載體作用,通過大學-產業互動,形成良好的區域創新文化氛圍。完善創新合作機制,鼓勵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的技術戰略聯盟,推進開放創新,讓不同類型和不同規模的企業在互惠共生的環境中提高創新能力。三是構建為創新服務的金融體系,拓寬創新融資渠道。進一步鼓勵風險投資和天使投資事業的發展,發展各類技術產權交易,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發展為中小企業創新融資服務的中小銀行,為區域創新體系提供多方面的金融支持。四是保障激勵創新的制度供給,構建合理的報酬體系。企業家在創新活動和非創新活動中的資源配置,將會影響企業創新行為,而兩種活動的報酬是影響企業家決策的重要因素。政府需要調整投資報酬機制,通過一系列的財政稅收政策,提高創新活動的報酬;同時建立利益補償機制,提高企業的創新預期收益,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加大對自主知識產權的保護與激勵,從而使企業愿意創新和敢于創新,以制度創新引導企業創新活動,推進區域創新體系的完善。五是培養創業創新精神,重塑區域經濟文化。區域經濟文化的核心是創業創新精神,一個地區的創新往往是通過創業來實現的,創業與創新融為一體。構建區域創新體系必須通過重塑區域經濟文化,培育創業創新精神。具體要做到:弘揚創業文化,實現從官本位思維向商本位思維轉變;弘揚創新文化,實現從 墨守成規、小富即安向勇于創新、大富思進轉變;弘揚合作文化,實現從利己獨贏向合作共贏轉變;弘揚信用文化,實現從重即期利益向重長遠效應的轉變,從守財向守信的轉變;弘揚開放文化,倡導開放思維與流動意識,實現從靜態封閉向動態開放轉變。六是轉換政府職能,營造創新發展環境。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做到尊重創業者,保護納稅人,重商、安商、親商,從“全能政府”、“管制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務政府”轉變,營造良好的創新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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