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嚴打房企哄抬房價,情節嚴重的可能被取消開發資格
9月30日,蘇州市物價局發布了《市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蘇州市區房地產市場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監管,規范房地產價格行為。
蘇州市物價局羅列了二十條有違樓市健康發展的情形,從各方面入手要求房企嚴格遵守。
一方面,申報價格明顯高于開發建設成本及行業合理利潤或周邊同類型樓盤價格;出現社會集中反映的價格問題的情形,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提醒、約談、告誡,必要時暫停其價格申報,并建議由住建部門暫緩核發預售許可證。
另一方面,一旦出現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偽造鼓吹交易數據制造“恐慌”氛圍,以及捂盤惜售、變相囤積房源、“饑餓營銷”等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性質的費用,借機抬高價格;以土地拍賣、政策調整等為借口哄抬價格等情形,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必要時予以公開曝光,并建議由國土部門強化對其參與土拍資格審查,提高其參與土地競買條件。
另外,不按規定執行價格申報制度且拒不糾正;虛構成本及提供其他虛假價格申報材料;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超過申報價格銷售房屋等情形出現的話,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將其行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并建議由住建、國土部門依法暫停其網上銷售,降低直至取消其開發資質,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參與土地公開出讓市場競買和參與蘇州房地產開發建設的資格。
值得一提的是,9月28日,江蘇省省長石泰峰主持召開房地產工作座談會,研究部署去庫存和穩定房地產市場工作,要求對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態度一定要堅決、旗幟一定要鮮明、措施一定要扎實。
今年的8月11日,蘇州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蘇州市區房地產市場管理的實施意見》,規定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第2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蘇州市區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這意味著蘇州正式成為第一個重啟限購的二線城市。
在蘇州限購之后,蘇州市物價局官網顯示,9月26日,蘇州市物價局服務價格處、檢查分局聯合約談了部分房地產企業。
會上,蘇州市物價局副局長陸招元、蘇州市物價局黨組成員、檢查分局局長陳杰向房地產企業再三強調,嚴禁利用土拍,哄抬價格。并且銷售商品房時,必須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放置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樓盤預售方案相關信息、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對在售商品房進行明碼標價;必須按規定在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后,10日內一次性公開對外銷售全部房源;必須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標示已售商品房價格的,必須標示實際成交價格;標價信息必須齊全,如容積率、綠化率、車位配比率及前期物業服務費等相關信息和收費等。
以下為政策全文:
為進一步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監管,規范房地產價格行為,根據《市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蘇州市區房地產市場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府〔2016〕119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提醒、約談、告誡,必要時暫停其價格申報,并建議由住建部門暫緩核發預售許可證:
1.申報價格明顯高于開發建設成本及行業合理利潤或周邊同類型樓盤價格;
2.完成價格申報后超過規定期限未向住建部門申請錄入商品房銷售網上管理系統;
3.出現社會集中反映的價格問題的;
4.價格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以行政處罰的;
5.價格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提醒告誡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必要時予以公開曝光,并建議由國土部門強化對其參與土拍資格審查,提高其參與土地競買條件:
1.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偽造鼓吹交易數據制造“恐慌”氛圍,以及捂盤惜售、變相囤積房源、“饑餓營銷”等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
2.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性質的費用,借機抬高價格;
3.以土地拍賣、政策調整等為借口哄抬價格;
4.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5.采取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等手段,或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方式誘導他人與其交易進行價格欺詐;
6. 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未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公示“一房一價”信息、影響價格的相關因素、房屋銷售過程中涉及的相關費用、已售出的房源及成交價格等內容;
7.違反商品房銷售“一價清”和明碼標價制度,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8.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
9.其他價格違法行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將其行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并建議由住建、國土部門依法暫停其網上銷售,降低直至取消其開發資質,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參與土地公開出讓市場競買和參與蘇州房地產開發建設的資格:
1.不按規定執行價格申報制度且拒不糾正;
2.虛構成本及提供其他虛假價格申報材料;
3.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超過申報價格銷售房屋;
4.被列入蘇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黑名單”;
5.存在嚴重價格違法行為并受到較重行政處罰;
6.其他嚴重失信行為。
來源:澎湃新聞
進入【新浪財經股吧】討論
責任編輯:陳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