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8月19日電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近期支持東北振興若干重大政策舉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抓緊實施一批重大政策舉措,鞏固擴大東北地區振興發展成果、努力破解發展難題、依靠內生發展推動東北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意見》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引領,提出11方面35條政策措施。包括,著力激發市場活力。進一步簡政放權,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大發展。
進一步深化東北地區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支持東北在國有企業改革方面先行先試。進一步深化地方國有企業改革,大力推進中央國有企業改革,支持中央企業與地方共建產業園區。妥善解決國有企業改革歷史遺留問題,在東北地區全面推進中央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供水、供電、供熱、物業管理)工作。
緊緊依靠創新驅動發展。開展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改革試驗。完善區域創新政策,研究將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試點政策向東北地區推廣,研究在東北地區設立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全面提升產業競爭力。做強傳統優勢產業。加快培育新興產業,國家集中力量扶持東北地區做大做強智能機器人、燃氣輪機、高端海洋工程裝備、集成電路裝備等產業,形成特色新興產業集群。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推進東北地區電子商務試點城市和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建設。
增強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鞏固提升商品糧生產核心區地位。創新現代農業發展體制,加快推進黑龍江“兩大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加強糧食倉儲和物流設施建設。
強化政策保障和組織實施。強化財政金融投資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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