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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點半,鄭州市房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局部調整住房限購政策。從今天起,對于未滿20周歲的無住房單身人員,暫停其在本市限購區域購房;對于年滿20周歲的無住房單身人員,限購一套住房;持有本市居住證明3年以上,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稅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
鄭州市將局部調整住房限購政策,抑制投資需求。自9月1日起,持有本市居住證明3年以上,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稅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對于未滿20周歲的無住房單身人員,暫停其在本市限購區域購房;對于年滿20周歲的無住房單身人員,限購一套住房。同時,進一步嚴格住房限購審核程序,確保住房限購政策的嚴肅性和連續性。限購政策的局部調整,旨在保護和支持剛需的同時,進一步抑制擠壓投資性需求。
加強市場監管,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一、根據鄭州市商品住房預售門檻較低的實際情況,自9月1日起,對于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下或者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完成主體結構工程封頂,方可申請商品房預售證。二、加大對發布虛假信息、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惡意炒作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規范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
增加土地供應保證住房投放的穩定增長 年底前將向市場推出住宅用地410.87公頃,使今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同比增長達到75%左右,2014年和2015年商品住房用地供應保持不低于10%的年均遞增速度,并確保70%以上用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保持鄭州市住房有效供應的穩定增長。
進一步簡化程序,加快普通只發有效供應
一、將中小套型住房套數達到項目開發建設總套數70%的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納入保障性住房行政審批快速通道,實現平行接件、并聯審批,提高效率,加快投放。
二、加快解決城中村改造項目的遺留問題,使基本具備預售條件的300多萬平米的商品住房于12月底前陸續投放市場。
按照價格“零增長”的目標,采取以下措施:
一、在商品房預售審批時,對于同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的商品住房建設項目,必須一次性在預售方案中申報所有住房銷售價格,并按照規定到物價部門備案。
二、對于新批預售項目,其預售方案中商品住房價格高于該項目上一期實際成交價格或本區域內同商品住房價格高于該項目上一期實際成交價格或本區域同品質樓盤實際成交價格的,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
三、對于已經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按照環比“零增長”的要求重新申報未銷售住房價格。
四、啟動“鄭州市商品住房限價系統”,利用信息化技術加強市場監測,對不按照申報價格銷售或者銷售價格月環比上漲的,暫停該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