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深圳7月22日電 (記者趙瑞希)新華社12日播發《深圳國企職工保障房、福利房“兩頭占”事件調查》,2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公布了此事的調查處理結果:3戶申請家庭涉嫌弄虛作家申購保障房。該局將于23日啟動行政處罰程序,擬駁回其申請,處十萬元罰款,終身不予受理購買保障性住房或者購房補貼申請,十年內不予受理其他住房保障申請。
深圳正在分配的西鄉安居家園、觀瀾茗語華苑安居型商品房(保障房的一類)初定候補入圍申請家庭中,有多戶入圍申請人登記的戶籍地址是深圳市一國有企業——深圳華泰企業公司或該公司自建分給職工的福利房小區。由此引發對申請人福利房、保障房兩頭占的質疑。
對此,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深圳華泰企業公司在市政府為其劃撥的生產、生活及辦公基地上,自1986年至2001年為職工興建了香蜜湖小區和南山建工村小區兩個住宅區,共有住房37棟2171套,其中兩房以上戶型的套房1029套,單身宿舍1142套。經調閱審核華泰公司的內部分房方案、住戶名單、購房合同、收款收據等有關檔案資料,認定華泰公司的套房屬于分配給職工的政策性住房,單身宿舍屬于企業提供給職工的過渡性周轉住房。
而經過核查和比對,在西鄉安居家園、觀瀾茗語華苑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請家庭中,有3戶已分配了華泰公司的政策性住房,但卻隱瞞了實際擁有政策性住房的事實,涉嫌弄虛作假申購本次保障性住房。
對此,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表示將于23日啟動行政處罰程序,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擬駁回其申請,處十萬元罰款,終身不予受理購買保障性住房或者購房補貼申請,自駁回申請之日起十年內不予受理其他住房保障申請。
此外,在申購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請家庭中,有49戶已租住深圳華泰企業公司單身宿舍,不影響其申購資格,如其申購成功并入住后,必須退還華泰公司單身宿舍。另有2戶申請家庭的現居住址是華泰公司政策性住房,但經查明,住房的實際擁有人是其父母,故不影響其申購資格。
同時,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表示,該局正在全面核查深圳華泰企業公司住戶名單與深圳市已出售保障性住房(含經濟適用房)已購房家庭名單。對已購買了華泰公司政策性住房的,一經查實,將收回保障房并依法處罰;對沒有退出華泰公司單身宿舍的,將責成華泰公司立即收回其租住的單身宿舍,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