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沈陽4月2日電(記者 石慶偉 汪偉)沈陽市政府辦公廳1日晚上通過政府網站發布了《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對房價控制目標、限購區域、限購套數、轉讓自有住房個稅稅率等作出明確規定,其中對限購區域作出調整,從原來的二環以內限購改為全市行政區域限購,已經擁有一套住房的沈陽市戶籍家庭,只可以再購買一套住房。
這一通知意味著沈陽市執行國五條細則的全面落地。此前,沈陽市只規定在人口密集、房價過高的二環區域內暫時實行居民家庭限購住房套數政策。新政規定,在全市行政區域內,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再購買1套住房;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購買1套住房;購買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繼續依法執行二手房交易稅收政策。新政規定,稅務、房產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夠核實房屋原值的,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無法核實房屋原值的,可按現行核定標準計征。據了解,近年來沈陽二手房交易一直按照轉讓差額20%計征個稅,對不能核實房產原值的房屋,則執行核定全額1%計征。
沈陽市還規定了今年的房價控制目標,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低于當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記者了解到,按照沈陽市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的數據,2013年沈陽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預計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