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非法借貸呈現“資金來源廣泛還款方式隱蔽”特點
本報記者丁國鋒
本報見習記者馬超
本報通訊員劉光亮趙海駿
一名村委會副主任,以高息名義公開向他人非法集資后再高息放貸給他人。受高額利息的誘惑,有40多名受害者把將近1000多萬元的存款借給了他。由于放出去的貸款未能及時收回,導致資金鏈出現斷裂,至案發還有將近700萬元的債務未能償還。近日,江蘇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強在2008年2月至2011年2月期間,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擅自在句容市境內,以2.5分至5分的月息,向王某等42人吸收存款93筆,合計人民幣950余萬元。據此,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并連同其他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放高利貸
口袋漸漸鼓了起來
張強是句容市某村委會副主任。2007年下半年,張強認識了開辦工廠的呂老板。由于缺少資金,呂老板要向另外一名開廠的李老板借高利貸,請求張強提供擔保。事后,收到錢款的李老板給了張強一筆不少的好處費。張強看到了放高利貸這個行當有利可圖,掙錢快,于是轉行做起了高利貸生意。
張強專門以2.5分至5分的利息向周圍親戚朋友吸收存款,然后再以9分至1毛的利息放貸給他人。張強公開向周圍的親戚朋友宣揚,“有錢就放到我這來,肯定比銀行的利息要高”,且隨時可以提取本金。
起初,張強租用了一間門面房用于所謂的“辦公”活動,后來為讓群眾相信自己的實力以便吸收更多存款,他將辦公地點搬到了一棟小別墅內,并在門前擺放了七八輛嶄新的小汽車,以獎勵那些吸收存款較多的借款人。由于找他存款的人太多,為了節省時間,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張強制作了有固定格式的借條,想來存款的人將錢送來之后,張強只需要在格式借條上寫上金額和自己的簽名即可。
為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張強除了在借條上單寫借款本金或連本帶息出具借條外,還采取另外一種比較隱蔽的還款方式。2009年5月,張強聽說鎮江放高利貸的人以替別人還付汽車按揭貸款的形式來支付利息,便為出借人分期付款購買汽車,然后由張強每月代其還款。
牟取暴利
救命錢拿來放高利貸
由于張強給的利息和信譽都比較高,一些不認識張強的人也將存款送到他手中,他們當中有公務員、教師、退休職工、私營業主、個體工商戶等人,有的借款人為從中牟取暴利,竟然以創業扶持、三農生產、企業資金周轉為名義從銀行貸款,再將貸出來的款項交給張強放高利貸,還有些人將本來用于治病的救命錢交給張強,家住某集鎮上的吳某就是其中的一位。
吳某患有尿毒癥,需要每個禮拜到醫院做三次透析。2010年三四月,張強來到吳某家中借錢,并稱看在吳某生病的份上,答應其父母多給一點利息。聽到張強的承諾后,吳某父母便將準備給兒子看病的12萬元現金交給了張強。
2011年10月,句容某集鎮居民王某等10多名受害人向公安機關進行實名舉報,而此時的張強,卻因涉嫌聚眾斗毆被公安機關抓獲。
句容法院在審理時發現,這起案件體現了當前民間非法借貸三個方面的新特點:一是資金來源更加廣泛;二是還款方式更加隱蔽;三是借貸行為更加公開。
(文中涉案人均為化名)
■鏈接
2004年9月,時任山西省運城市酒務頭鄉信用社主任的李天太,帶著副主任趙黎明來到張乙丑家,以完成存款任務難度較大等為由,請張乙丑幫忙吸收些存款。先后有61戶儲戶受“入股分紅沒有利息稅”的引誘,將300余萬元入了信用社的股。直到2008年3月,張乙丑和8家儲戶在酒務頭信用社的63萬元存款到期,趙黎明卻一反常態,以種種借口再三拖延。起了疑心的儲戶們找到酒務頭信用社主任趙引生,才知道他們的存款被趙黎明私自放貸了。
■說“法” 打擊高利貸應加大地方政府問責力度
從浙江溫州到江蘇泗洪再到山東鄒平,不難發現,這些高利貸體系崩潰的地方,都有公務員及權力的身影。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和掌握的資源,讓自己的口袋漸漸鼓了起來。高利貸的盛行固然有多方因素,比如中小企業融資困境、老百姓認識不足等,權力的參與也難辭其咎。除了加強宣傳教育,嚴厲打擊高利貸違法犯罪行為外,更應加大對地方政府的問責力度,以改變因政府部門監管不力,而導致權力參與其中。
廉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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