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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的公布,意味著深圳又一次站在了改革開放的風口浪尖。
●綜改方案昨日正式公布,寶安龍崗若納入范圍,特區面積將近兩倍于香港
●目標定位有全新表述,對深港緊密合作的戰略定位亦有“瘦身”
權威說法
"積極研究將經濟特區范圍延伸至深圳全市,解決“一市兩法”問題。"
■新快報記者 陳紅艷 黃學民 實習生 鐘麗婷
漫長等待一朝終結,深圳又一次站在了改革開放的風口浪尖。昨日,深圳正式向外界公布《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下稱《方案》)。《方案》中透露,將積極研究將經濟特區范圍延伸至深圳全市,這意味著備受關注的經濟特區擴容一事,的確有望實現。
2008年底,深圳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報送了《方案》。隨后,國家發改委立即開展相關研究工作,專門征求了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等28個部門的意見,對方案進行了修改,并上報國務院審批。5月上旬,國務院批準了該方案。5月中旬國家發改委印發了《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
對于深圳坊間關注度最高的“關外納入經濟特區版圖”一事,《方案》中表述為“積極研究將經濟特區范圍延伸至深圳全市,解決‘一市兩法’問題”。深圳將適當調整行政區劃,推進精簡行政層級改革試點,力爭實現一級政府三級管理。
《方案》指出深圳改革將在六大領域重點突破: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社會領域體制改革、完善自主創新體制機制、以深港合作為重點創新對外開放和區域合作、建立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體制。
根據《方案》,深圳的金融改革創新將從九個方面進行。包括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積極支持在深圳設立創業板,探索在深圳設立本外幣債券市場,積極探索房地產、高速公路、碼頭、電力等資產證券化等。
深圳未來的目標定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范市
昨日公布的《方案》還對深圳的目標定位給出了全新表述——“四市六區”。
“四市”即建設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國家創新型城市、國際化城市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范市。
“六區”的表述包括:爭當科學發展的示范區、改革開放的先行區、自主創新的先鋒區、現代產業的集聚區、粵港澳合作的先導區和法治建設的模范區。
這一新表述將作為深圳近期和遠期的改革發展目標。
據了解,深圳在不同歷史階段提出了不同的發展定位。1990年,提出綜合性經濟特區和外向型、多功能的國際性城市;1995年,提出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性城市;2000年,提出區域性經濟中心城市、高科技城市、世界園林式花園城市、社會主義法制城市和現代文明城市;2005年,提出建設和諧深圳效益深圳和國際化城市等定位。
深圳市政府相關人士指出,這次新的定位涵蓋了過去所有內容,又有了新的要求和目標。
方案焦點
深圳房地產或有利好
針對眾多房地產商等社會人士熱烈關注的“關外是否加盟經濟特區”之爭,《方案》含蓄地予以指引。這個爭論被表述為“積極研究將經濟特區范圍延伸至深圳全市,解決‘一市兩法’問題”。換言之,經濟特區的確有希望擴容。一旦“積極探索”變為現實,深圳特區的總面積將由現在的395平方公里擴容為1948平方公里,差不多是香港面積(1103平方公里)的近兩倍。
方案中涉及的“特區版圖”的可能性擴充,使得寶安、龍崗成為特區的可能性更接近現實。多位專家認為,這樣的版圖擴充對于深圳房地產是個重大利好,寶安和龍崗房價未來或會上漲,關內的房價有可能失去優勢而有降價壓力。
深圳經濟特區于1980年8月正式批準設立,全市土地總面積為1953平方公里,其中,經濟特區面積僅為395.81平方公里。
深港“金融中心”被刪
在深圳上報國務院的原綜改方案中,對深港緊密合作的戰略性定位為:全球性的金融、物流、貿易、創新和國際文化創意產業五大中心。當時不少專家分析認為,在上海剛剛獲得國際金融與國際航運“雙中心”定位后,港滬兩地形成了遙相呼應之勢。
但在昨日正式公布的綜改方案中,“五大中心”瘦身為“四大中心”,表述為“深圳要與香港功能互補,錯位發展,推動形成全球性的物流中心、貿易中心、創新中心和國際文化創意中心”。換言之,占據深港地區建設“五大中心”首位的“全球性金融中心”,在獲批方案中被刪除。深港的定位再次發生變化。業內人士認為,這一變化當屬深圳上報方案與最終獲批方案的最大變化。
公務員要“能進能出”
《方案》指出,深圳要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率先建成公共服務型政府。要探索實行公務員“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管理體制。同時,適當調整行政區劃,推進精簡行政層級改革試點,縮短管理鏈條,提高行政效率,實現一級政府三級管理,創新現代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
提及自主創新,深圳市常務副市長許勤表示,自主創新是深圳的一面旗幟,深圳去年實現經濟12.1%增長速度,GDP為全國大中城市第四位,自主創新發揮了不可磨滅的作用,所以“自主創新無論怎么提,提到什么高度,都不過分”。《方案》中提出,深圳要推進核心技術的自主創新,實現電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產業技術的快速發展,率先建成國家創新城市。
四個先行先試
●對國家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重大舉措先行先試;
●對符合國際慣例和通行規則,符合我國未來發展方向,需要試點探索的制度設計先行先試;
●對深圳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影響,對全國具有重大示范帶動作用的體制創新先行先試;
●對國家加強內地與香港經濟合作的重要事項先行先試。
綜改大事記
●2005年深圳正式向國家申報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首個“新特區”花落上海浦東。
●2006年天津濱海新區繼上海浦東后,正式成為第二個獲批的“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2007年深圳再次籌備積極申報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全國范圍內,許多省市參與申報“新特區”競爭。
●2008年7月《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2008-2020)》開始起草調研,作為其配套措施的綜改革方案開始醞釀制定。
●2008年11月深圳綜改方案上報國家發改委。
●2009年1月8日國務院批準的《珠江三角洲地區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正式公布,深圳在《綱要》中正式被明確表述為“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標志著深圳正式獲批“新特區”。
●2009年3月經過多次修改后的深圳綜改方案上報國務院審議。
●2009年5月媒體報道綜改方案獲批。
相關鏈接
中國目前有七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包括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重慶、湖南長株潭城市群、成都、武漢城市圈和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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