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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蔣卓慶也就此進行了解釋,他認為,從目前紐約、倫敦的情況看,傳統的金融集聚區已經不能滿足新增金融機構的需求,紐約、倫敦正在規劃新的金融集聚區。自浦東新區開發開放以來,陸家嘴金融城逐步形成,已具規模;外灘金融集聚帶在歷史上即為金融機構集聚區域,目前正在原有集聚區域上向兩側延伸。
外灘作為上海金融業的發源地,曾盛極一時,在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就曾被稱為“遠東的華爾街”。在解放前,就金融市場規模而論,外灘僅次于倫敦和紐約,居世界第三。隨著如今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外灘金融街被重新納入規劃,將延伸擴展為占地面積2.6平方公里的“外灘金融集聚帶”。
上海市金融辦主任方星海在說起“一城一帶”的規劃時解讀說:“陸家嘴金融城、外灘金融聚集帶,這兩處是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物理上主要的聚集點,黃埔江到那邊正好是拐了一個彎,有彎的地方,有水的地方,財富才能留得住。”
2008年9月,上海市黃浦區政府就曾召開“外灘金融開發推介會”。該區相關部門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上海外灘正積極重塑其金融功能——由現在的金融一條街擴展為金融集聚帶。未來,黃浦江西岸的“外灘金融集聚帶”將和對岸的陸家嘴金融城遙相呼應,“一城一帶”隔江相望,錯位互補,協同發展。
黃浦區區長周偉透露,“外灘金融集聚帶”總體功能定位是以金融為主體,集聚與金融業相配套的現代服務產業,為陸家嘴發展金融要素市場、集聚重要金融機構提供服務,而目標是發展成為國內外有重要影響的資產管理、資本運作中心和金融服務中心。
今年2月21日,方星海也在一個論壇上表示,黃埔區政府正把外灘沿岸的老式樓房騰挪出來,專門用來吸引財富與資產管理類機構,這能夠讓這類服務于高端人群的機構更有歷史氛圍延續的感覺。
著力打造金融中心軟環境
雖然《條例(草案)》第三章論述金融中心建設的硬環境,但與之相較,有關軟環境的內容占去文件的大部分,第四、五、六、七章都是圍繞著金融中心軟環境的建設進行規范,包括了人才、創新、信用、法治環境等方面。
在談及金融創新環境建設方面,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蔣卓慶認為,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不能為了防止意外而停止創新,而是要依靠創新來減少國際金融動蕩帶來的沖擊。
而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李迅雷對人才環境建設發表了看法,他認為,上海近年來金融企業的人才總體是凈流出。很多本地金融企業成為外資金融機構和外地金融機構的“培訓中心”,人才流失嚴重。
高端人才引入乏力、原有人才流失嚴重、金融人才人口占比過低等問題一直困擾著上海成為“合格”的國際金融中心。2月21日,上海市副市長屠光紹在一個論壇上表示:“上海如何吸引高層次的金融人才到上海來,這點我們市領導是非常重視的,并把它視為整個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最關鍵的一環。”
《條例(草案)》第四章規定,除了通過戶籍、住房、醫療保障、子女就學等方面吸引金融人才來滬之外,金融人才獎勵機制將由上海市政府進一步制定。
記者了解到,上海市未來對于金融人才環境建設將會采取“一手引進”、“一手培養”并舉的方式進行,而培養工作已經在這兩年有所進展。
2007年,由中歐工商學院和上海陸家嘴集團共同發起的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成立,成為了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高層研究機構。同年,上海市政府和上海交通大學共同創建了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其宗旨是打造國際一流商學院的模式辦學的金融學院。
除此之外,近年來,上海為了在金融法治環境建設方面與國際接軌,同樣不遺余力。2007年,上海成立了金融仲裁院,2008年,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黃浦區法院分別成立了金融審判庭,專門審理金融案件,開全國之先。
《中國經濟周刊》從上海市人大獲悉,按照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對于地方法規的出臺“二審三表決”的原則和審議進程,該《條例》將于今年第二季度正式出臺。該《條例》將成為我國第一部推進一個城市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地方性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