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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學界對于地方政府赤字、舉債有何種擔憂,但在擴大內需、刺激經濟發展的大背景下,一切正在高效進行。記者了解到,超過20家國債甲類承銷機構已經做好準備,財政部代發地方政府債券已經沒有任何“逆轉”的余地。
上述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專家告訴記者,雖然在這一次允許地方財政列支赤字之前,中國嚴禁地方政府列支赤字及舉債,但地方顯性和隱性的負債現象一直存在,因此,繼續完全禁止地方政府負債,從控制風險的角度而言,并不高效,倒不如將其規則化,進行監管,控制風險。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地方債務課題組的一項估算顯示,目前我國地方政府債務至少在1萬億元以上。其中,地方基層政府(鄉鎮政府)負債總額在2200億元左右,鄉鎮平均負債400萬元。
而作為主管部門的財政部所掌握的情況就更不樂觀,該部進行的一項內部調查顯示,截至2007年底,全國地方政府債務總額超過4萬億元,其中直接債務占80%,政府擔保的借款占20%。
前述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專家認為,盡管形勢嚴峻,但堵不如疏,即強化對地方債務的管理,就可以控制風險,“我們國家是一個單一制政體的國家,地方政府相當于分公司,實際上無法單獨承擔對債務的償付,因此,其負債必須由母公司也就是中央政府來控制。”他說。
在這位專家看來,代發地方債包括了審核、核準等環節,而在財政部的預算中規定地方財政赤字的總規模,也是對地方債務的有效管理。在需要地方政府擴大投資拉動經濟的背景下,一味要求地方政府不行負債并不現實,中央嚴管是一條在發展經濟與確保安全之間選擇的折中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