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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開行上述人士表示,國開行將優選政府推薦的項目作為重點支持對象,運用多種融資方式,包括直接投資、貸款、債券發行與承銷、融資租賃等,并積極聯合其他金融機構組建銀團貸款,組織社會資金共同為地方發展和建設提供融資支持。
“政府將大力支持合作銀行進行金融創新、支持在武漢城市圈進行金融創新的先行先試。”楊艷平表示。
先行先試諸法中,金融租賃即為一例。
不久前,武漢市地鐵集團與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簽訂了國內軌道建設“金融租賃”第一單,即地鐵集團出讓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和二期的部分設備、車輛,從工行獲得20億元建設資金,再用15年“交租金”方式,回購這些資產。租賃期內,工銀租賃公司享有租賃物的名義所有權,地鐵集團享有資產的占有權、使用權和控制權。
中國工商銀行總行副行長李曉鵬對此評價,這是武漢運用新的金融手段的一個重要開端。
國開行上述人士亦表示,國開行將先期探索引入金融租賃業務,待條件成熟時推動乙方控股的深圳國銀金融租賃公司在湖北設立分支機構。
武漢:地方發債新路徑
有消息稱,財政部將會通過發行國債的方式,將地方債券通過招標承銷機構的方式向社會發售,償還期限為3年,每期的發行額度,由地方政府與財政部在國務院批準的額度內,協商決定。這種由國家代發的地方債券將可以在銀行間市場以及證券市場流通。
電話中,財政部預算司的一位人士沒有否認這個消息,并表示,目前財政部正在討論發行方案的細則,完善后擇日發布。
湖北省發改委體改處副處長馬毅斌亦向記者證實了這個傳聞。他說,各地相關部委已接到此消息,正前期緊急討論申請額度等方面的內容,但中央對此還未有最終的方案出臺。目前,該省發改委和財政廳已派員赴京了解詳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28條,明確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朝才據此分析,財政部策劃的為一種折中方案,其形式和風險介于國債轉貸和地方自主發債之間,規避了制度禁入的限制,并可能采取試點推廣的方式進行。
此前獲批的武漢城市圈綜改區總體方案曾提出1000億的市政債發行計劃。在總體方案的“九大創新”中,“促進兩型社會建設的財稅金融體制機制創新”是其中重要一域,綜改區在融資領域的先試權獲得國家認可。
與此同時,在配套出臺的系列專項規劃中,水專項債和環保債也陸續被提出。政府債券融資成為綜改區市政經濟的一項重要內容。
數月前,由湖北省10家政府投資主體與6家大型企業共同出資,成立“湖北省聯合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簡稱湖北聯發投),由湖北省常務副省長李憲生擔任董事長,是我國綜改區第一家區域性政企聯合投融資平臺。在成立之初,這家注冊資本為32億元的公司即宣布,將擔綱“1+8”武漢城市圈跨區域大型投資平臺,最終將撬動1000億元資金。
人們普遍猜測,這個平臺將成為市政債試行的開始。
在政府直接發債尚未有定論之前,通過政府控股的城投公司或企業發債成為地方政府的一個“旁門”。出于融資的需求,地方政府只能通過變通的方式發行基建用途的債券,這種當前中國金融市場下的特殊產物也被稱作“準市政債”。
湖北省發改委財貿處辦公室的案頭,正擺著一份企業債申請文件。
據記者了解,武漢城投已經啟動企業債券申報工作,襄樊市和黃石市的城投公司也雄心勃勃地推出了自己的發債計劃,并已經開展了發債前期中作。此外,長江證券公司配合武漢市發改委正有序推進“武漢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申報工作,將有10—15家中小企業參與該債券發行。
“今年,政府將不遺余力地鼓勵企業發行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的企業債券,探索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并做好發行地方債的準備工作。”楊艷平告訴記者。2008年發債形勢大好,而湖北省竟然沒有一只企業債發行。這讓政府大失所望。
近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預計,2009年全國債市發行總量為4.5萬億元,其中企業債和中短融規模將達8600億元。
沿海省市的市政融資已經拉開架勢。上海城投繼上個月成功發行30億中期票據之后,又獲得40億中期票據的發行資格。與此同時,北京和廣東等地也厲兵秣馬,在企業債、中期票據和短期融資券等債券融資渠道打理上漸入佳境。
相對于沿海,中西部地區的債券融資意識不高。“我省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已經習慣于通過銀行貸款獲得資金,直接融資的意識較為薄弱。在已經發行的4只企業債中,沒有一只交通債。”楊艷平坦言。
當前在地方的交通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上,主要還是靠貸款。2008年,湖北省城鎮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主要來源是項目自籌和國內貸款,兩者比重共為79.1%,相形之下,財政預算內投入不足10%,各種形式的債券融資僅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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