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激活農村消費市場?記者深入山東農村,走訪5個地市32戶農民、11家涉農企業
本報記者 崔 鵬 馬躍峰
編 者 按:農民敢不敢花錢,怎樣花錢,農民消費與城里人消費有什么不同,還有哪些因素制約農民擴大消費?這篇報道做了一些回答。開拓農村市場,擴大農民消費,對提高農民生活水平、促進經濟發展有重要意義,還須多方努力。十七屆三中全會召開以后,中央還將進一步加大強農惠農政策力度,促進農業發展,農村繁榮,農民增收。
增加收入,須暢務工渠道
山東省寧陽縣蔣集鎮枕河村的劉志敏家有6畝地。“地里主要種小麥和玉米,每季每畝大概能有250元純收入,全年種地收入也就3000元。”劉志敏說,“但這并不是家里主要收入來源。”他家有2人外出務工,“我哥做建筑工,每月工資600元,我大孩子做縫紉工,每月800元。這樣一年就有16000多元的務工收入,遠遠超過了種地。”
劉志敏家的收入結構在山東農村并非個別情況。除了少數農業產業化搞得較好的地區,山東很多農民家庭都以外出務工作為其收入的“大頭”。記者在寧陽縣了解到,該縣在外務工經商者達15萬人,占農村勞動力的44%;從事種植業的主要是中老年勞力及部分中年婦女,平均年齡50歲以上。
家住兗州市大安鎮北莊村的范俊苓一家有3口人,種了8畝農田。范俊苓說,靠種地每年能收入6000元左右,而其丈夫和孩子的務工收入則接近3萬元。“地是要種的,至少能保證家里不用買糧食,但還得出去做活掙錢,如果光靠種地,哪應付得了家里那么多開銷?”
記者手記:拉動農村消費,首先就要增加農民收入。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農村非農產業迅速發展,二、三產業及工資性收入比重逐年上升,占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加額的比重始終保持在2/3左右。與此同時,種糧收入占農民家庭收入的比重在逐步縮小,種糧在很多地方已轉變為農民的“副業”,或是僅滿足口糧需要。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副部長謝揚認為,保證農業生產關乎國家糧食安全,必須常抓不懈。但在新形勢下,要促進農民增收、挖掘農村消費潛力,就要為農民外出務工創造更多機會,為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創造更好條件。
-壓力太大,減負應更實在
“家里其他花銷倒不大,主要是孩子上學費用太高,簡直壓得喘不過氣來。”山東省臨沭縣后崔村的崔會申家里4口人,兩個孩子都在上學。據他介紹,大孩子上大學,一年學費、住宿費、伙食費等開支得1萬多元。“除了種地,我就做些裝修、木工等零散活,一年也就是六七千元。”老崔無奈地說,“現在恨不得一分錢掰成兩半花,就這樣還覺得壓力很大。”
種地很辛苦。很多農民都非常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讀上大學,跳出“農門”。農村地區義務教育現已基本實現全覆蓋,高校擴招也點燃了更多農村孩子上大學的希望。但當“大學夢”實現時,所需費用對他們是一個天文數字。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07年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4140元,而一戶農民家庭供養一個大學生,一年的學費、生活費等就過萬元!這種情況下,從農民口袋里掏錢、讓他們擴大消費,談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