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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銀監局稱暫未發現放松第二套房貸現象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31日 05:34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新華社記者 黃庭鈞 上海銀監局30日發布信息稱,經過核查,目前,上海中資商業銀行暫未發現有放松第二套房貸款政策現象,各中資商業銀行仍嚴格執行第二套房貸款政策要求。 近日,有關媒體對商業銀行執行第二套房貸政策頗為關注,個別媒體曝出有商業銀行松動第二套房貸現象。上海銀監局非常關注此事,專門進行了調查。調查發現,2007年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發〔2007〕359號)和《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銀發〔2007〕452號)文件下發后,上海各中資商業銀行均根據文件精神制定了具體的操作細則,并在實際業務開展中嚴格遵守第二套房貸款相關政策。“經核實,目前暫未發現有放松第二套房貸款政策現象。” 上海銀監局表示,目前,上海各中資商業銀行對第二套房的認定標準是:以家庭為單位(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人民銀行個人征信報告為依據,以住房貸款次數為套數。第二套房貸款的成數均規定不超過六成,利率均不低于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同時,對已利用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在滿足借款人已還清前期住房貸款且人均居住面積低于當地平均水平的條件下,各商業銀行允許其再次申請住房貸款時,仍可按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 上海銀監局十分關注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業務的開展情況和房地產系統風險對商業銀行的影響,定期向商業銀行通報房地產信貸風險情況并適時進行風險提示。對個別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發展較快、風險暴露較多的銀行,會采取雙邊會談的形式予以風險預警,專門強調不能降低第二套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以及其他政策要求。人民銀行和銀監會上述房貸款政策出臺后,為增強可操作性,上海銀監局與人行上海總部、上海市房地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面積有關問題的通知》。2008年,該局還安排了對幾家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合規性的專項現場檢查,以督促商業銀行嚴格執行第二套房貸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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