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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不支持業主退樓價縮水房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10:34 江南時報
日前,深圳樓市出現一種新現象:因部分開發商調低樓盤售價,導致先期購買的部分業主房屋資產出現了“縮水”,這些業主紛紛提出各種要求,希望得到補償。前日,深圳市房地產業協會召集部分開發商、法律人士,專門就此事進行了研討。 據了解,今年2月24日,金地梅隴鎮三期開盤,價格為每平方米11500元,而于去年7月開盤的二期第二批價格則為每平方米15600元,三期的價格每平方米比二期第二批低了4000元。相同的情況也發生在了萬科第五園。萬科第五園最近在銷售部分高層樓盤時,根據整個集團快速銷售的策略進行了價格調整,下調幅度為10%至15%。 對于金地梅隴鎮三期價格低于二期價格的問題,金地集團法律顧問前日解釋,三期則靠近市政路,另外,在宏觀調控、銀行緊縮信貸的背景下,對梅隴鎮三期的銷售價格進行調整也屬迫不得已。 前日,金地、萬科兩大深圳房地產品牌發展商一致表示,將在提升小區居住品質方面進行更多投入,但不會滿足部分業主提出的退房或贈送裝修、車位等要求。金地集團將設立了一個1000萬元的增值服務基金,用于提升項目及其周邊交通、醫療、商業等配套水平。 深圳市國土房產局房地產業處的陳凱在研討會上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有關規定:預售商品房的價格,除國家規定“微利房”、“解困房”等必須執行國家定價以外,合同雙方根據房地產市場行情約定的價格,也應當予以保護。該條款還明確規定,購房者不能因為商品房價格下降而要求將原約定的價格下降或解除合同。李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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