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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產縮水業主向開發商索賠 回應:無依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16:16 金羊網-羊城晚報
深圳部分業主向開發商索取“降價補償”,相關人士昨天作出回應 本報深圳訊 記者陳驍鵬報道:新推樓盤比舊盤便宜近4000元/平方米,深圳部分業主不滿“房價下跌,房產縮水”,陸續以投訴、上訪的方式,向開發商索取“降價補償”。昨日,深圳國土房產局、深圳房產協會、開發商、律師協會等有關負責人召開座談會,對“降價補償是否合理”等問題作出公開回應。 深圳房地產業協會會長許權在座談會上表示,今年3月以來,相關職能部門收到各小區業主因房價下滑對開發商進行投訴、上訪的例子明顯增多,其中有關金地梅隴鎮二期的例子比較典型:2007年7月20日開盤的價格是每平方米15600元,而2008年2月24日新開盤的三期工程開盤價為每平方米11500元左右。半年左右的時間,同一社區房價每平方米降了4000多元。對于已買房的業主來說,該房產無疑“大縮水”。2008年3月22日,梅隴鎮花園二期業主接近200人聚集在售摟處,向開發商索取降價補償,提出補償房產差價、送裝修、免管理費等要求。 針對業主以房產“縮水”為由提出的退款和補償要求,金地公司的法律顧問表示,購房后出現的房價下滑,完全是由市場的供求關系和政策風險所決定的,如果將責任完全推向開發商是不公平的。而深圳市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酹則認為,“對產品品質的提升,才是開發商應該做的事”。她說,第五園并沒有如外界傳言的大幅度降價,“扣除產品增值中的資金增加,整個第五園的房價下調幅度在10%-15%”。 深圳市律師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李棟梁認為,目前的購房合同中沒有對價格因素的約定,如果業主以房價下滑作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依據,似乎有些牽強。 深圳市國土房產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開發商與業主之間關于房價的經濟糾紛,可采取雙方妥協協商的方式,如協商不果,則必須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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