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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地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至2009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于2010年對招商局地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地產)2007至2009年度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并對審計范圍內涉及的重大事項追溯相關年度。
一、基本情況
招商地產成立于1984年,注冊資本17.17億元,納入合并報表范圍(控股或占控制地位)的公司共有62家,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銷售、物業租賃、物業管理、供水供電和物業中介等業務。據招商地產的合并會計報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招商地產資產總額478.97億元,負債總額295.95億元,所有者權益總額183.02億元。2007年至2009年,營業收入總額為178.23億元,凈利潤為40.41億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本次重點審計了招商地產本部及所屬4家企業,涉及資產量325.50億元,占招商地產資產總額的67.96%。審計結果表明,招商地產近年來不斷規范公司治理、加強制度建設,會計信息基本真實反映了2007年至2009年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財務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但也存在個別重大經濟決策不夠科學、多列成本費用、未按規定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等問題。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要求招商地產予以整改。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審計處理意見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07年至2009年,招商地產及其所屬企業采取憑員工個人旅游費用單據報銷并在成本費用中列支的方式,向員工發放旅游費507.15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招商地產已從在職員工工資中扣回2007年至2009年發放的旅游費388.97萬元,正在追繳41.21萬元,其余76.97萬元因離職和退休原因已無法追回。
2.2007年至2009年,招商地產所屬企業未按規定申報繳納1個項目的土地增值稅1.16億元;未按規定辦理3個項目的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按照其預提的土地增值稅計算,涉及稅款1.68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企業已完成其中2個項目的土地增值稅清繳工作,清算補繳稅款1.43億元,另外2個項目正在抓緊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
(二)經濟決策存在的問題。
2007年12月,招商地產參與聯合競拍南京G82地塊并取得競買資格。后由于未如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南京市國土資源局于2009年12月,取消了其對G82地塊的競得資格,并沒收競買保證金1.225億元港幣,招商地產因此造成的損失1.08億元人民幣。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招商地產下發了《關于加強市場研究、理性拿地的通知》,要求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研究,合理判斷市場趨勢,努力控制風險。
(三)業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所屬企業對施工管理和監督不完全到位,存在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工程承包企業違規轉包行為的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招商地產向承包人發出函告要求嚴格履行合同,并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對項目負責人進行了批評和重新競聘。同時,下發了《關于加強工程管理監督嚴禁工程轉包行為的通知》,要求所屬企業就是否存在工程轉包問題進行自查和整改,進一步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和監督。
2.所屬企業收取和退付購房定金不規范,主要是:未按認購書約定時間收取客戶購房定金680萬元,并保留其認購資格;在客戶違約時未沒收定金7060萬元,并繼續保留其認購資格;在客戶認購后辦理退房時未沒收定金990萬元,也未收取其他違約費用。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招商地產下發了《關于加強規范商品房定金管理的通知》,修訂了《商品房銷售定金管理指引》,進一步明確了定金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