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好稅制改革下一步
今年兩會,稅制改革和稅收法定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關注,特別是立法法修改引發的“稅率之爭”,為進一步深化稅制改革、推動稅制改革法治化樹立了嶄新的理念。毫無疑問,今年稅制改革的重頭戲仍是營改增。按既定方案部署,營改增的改革任務將在今年全面完成。
自2012年1月日啟動試點改革以來,營改增的進程不可說不快。但到2014年底,原征收營業稅的大部分行業仍未納入改革范圍,特別是金融業、建筑業、不動產交易等主要行業。這些行業規模龐大、業務特點和結構復雜、制度設計難度極大,改革要在一年內完成,任務的繁雜艱巨可想而知。
可是,開弓沒有回頭箭,為如期完成任務,營改增的改革進程仍須加快。不過,需要穩妥進行,切忌操之過急。鑒于金融、建筑和不動產交易之間存在著緊密的業務聯系,這些行業的改革需要統籌考慮,設計一攬子方案。在改革步驟上,可以采取一次公布、分步推進的策略,即一次性推出剩余行業的改革方案,但對不同行業規定不同的實施日期。
營改增改革是對現行商品勞務稅制的重大完善。這項改革的收官,意味著商品勞務稅制的一體化和現代化基本完成。實際上,這還意味著,下一步稅制改革的重心將轉移到直接稅體系的構建。十八屆三中全會就明確提出,要深化稅收制度改革,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這已經成為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
實際上,隨著我國邁入中等偏上收入國家行列,收入分配差距也在不斷擴大。如何降低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實現社會公平,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和難點所在。稅收作為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工具,在這方面責無旁貸。其中,特別是直接稅對調節收入分配和財產配置、優化分配格局、調整分配關系具有不容忽視的作用。
完善直接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是對我國稅制結構的一次重構,也是稅制改革的重大挑戰。直接稅的核心稅種是個人所得稅,但目前而言,其改革進程明顯滯后,嚴重削弱了政府調節收入分配的能力。
每年兩會,個人所得稅都是熱門議題之一,可其爭論焦點始終繞不開免征額的調整。提高個稅免征額,在某種程度上有利于減輕工薪階層稅收負擔。可細究起來,如果個人所得稅的改革始終只停留在免征額的不斷提高上,那么這將是對個人所得稅制最大的破壞,不僅會進一步拉大不同收入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而且將直接減少政府可用于收入再分配的財力。
因此,構建直接稅體系需要加強頂層設計,避免碎片式改革。個稅改革應跳出單純調整免征額的框框,著眼于科學、公平的稅制設計,力求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實行差別化的費用扣除制度,適當調整稅率檔次,同時,加強對高收入群體的收入監控和征管力度。
這一過程中,還需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個人所得稅、房地產稅等直接稅,其課征對象是個人的收入和財產,涉及每個人的利益,在改革方案和制度設計上,需要以法治為根本準繩,凝聚共識,尋求改革的最大公約數。
具體而言,一方面,立法機關和政府部門要秉承良好的專業素養,不斷提高專業水準,科學設計稅制要素。另一方面,要充分保證納稅人在稅收立法中的參與度。例如,在立法前,可通過咨詢、座談等多種渠道廣泛征集民意,立法期間,可通過征求意見、聽證等程序鼓勵民眾參與,積極吸納民眾的意見建議。
已收藏!
您可通過新浪首頁(www.sina.com.cn)頂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過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