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中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向何處去?此前有些專家主張私有化。而習近平總書記在9月29日會議上的表態(tài),則給改革定了調,即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前提下的三權分置。
9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下稱“中央深改組”)第五次會議召開。會議審議了《關于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發(fā)展農業(yè)適度規(guī)模經營的意見》、《積極發(fā)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建議根據會議討論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報批實施。
中央深改組組長習近平在會議上表示,現階段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慮推進中國農業(yè)現代化問題,既要解決好農業(yè)問題,也要解決好農民問題。要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權和經營權分離,形成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經營權流轉的格局。
明確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
“三農”問題專家、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長郭曉鳴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這個講話確立了農村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對農村改革的定調!霸诓蛔兏w所有制前提下來推進,表明中國農村改革的主線就是堅持土地集體所有下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也就否定了很多專家主張的私有化方向”。
“以前也說穩(wěn)定所有權、搞活經營權、放開使用權,但并不明確。習近平提出了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為今后土地流轉過程中更多的制度創(chuàng)新提供了空間!惫鶗曾Q表示。
“現在各個地方正在探索的土地股份合作,農民以承包權成為股東,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得到更大的發(fā)展;同時也為現在探索的經營權抵押、擔保、融資提供政策基礎。”郭曉鳴認為,“越來越多的經營權會集中在新的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和企業(yè)里面,他們必然會利用經營權融資來支撐其生產經營活動!
郭曉鳴認為,三權分置既不觸動集體所有制的內核,又使土地流轉規(guī)模、范圍、速度得到大幅度提升。不過,習近平也表示,發(fā)展農業(yè)規(guī)模經營要與城鎮(zhèn)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guī)模相適應,與農業(yè)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yè)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他強調了土地流轉、規(guī)模經營“六不一嚴”的底線。
這就是不損害農民權益,不改變土地用途,不破壞農業(yè)綜合生產能力,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對工商企業(yè)租賃農戶承包地,要有嚴格的門檻,建立資格審查、項目審核、風險保障金制度,對準入和監(jiān)管制度作出明確規(guī)定。
郭曉鳴表示,土地規(guī)模經營要根據各個地方實際情況,不能為規(guī)模而規(guī)模,在東北可以有幾百畝、上千畝的流轉,而在四川可能只有幾十畝、一百畝的流轉,都是合理的,都是與當地資源條件相吻合的。
早在2009年,郭曉鳴就對土地流轉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了調研,其調研報告得到中央領導的重視。他還認為,工商資本進入農村土地經營是一個不可逆轉的發(fā)展趨勢。這有它的比較優(yōu)勢,資本更大、技術能力更強,比如,在一些資金投入更高的品種方面,農產品的物流,發(fā)揮很重要的作用。但是,最理想的模式是工商資本和農業(yè)合作社、家庭農場和生產大戶形成合作,不像現在單純競爭性的關系。
重構集體經濟組織
上述會議還涉及到另一個課題就是集體資產產權改革。習近平強調,積極發(fā)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的目標方向,是要探索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明晰產權歸屬,完善各項權能,激活農村各類生產要素潛能,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營新機制。
郭曉鳴表示,這是在新的經濟基礎上重構集體經濟組織。以前集體經濟組織基本上空殼化,除了土地發(fā)包之外,跟農民沒有多大關系。現在要讓農民通過集體經濟組織的重構來增加收入。
其實,現在一些發(fā)達地區(qū),以及四川包括成都等地都在進行集體經濟組織的產權改革。郭曉鳴說,習近平講話透露出,集體經濟組織不能任由其削弱瓦解下去,而是要重整雄風,重新建立發(fā)展基礎,通過股權改革增強內部活力。
郭曉鳴說,一方面現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通過農民土地入股合作經營,仍然可以帶來農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雖然集體經濟組織是薄弱的,但是相當一部分集體經濟組織仍然有它的資產,一部分是資源性資產,比如土地、林地、水面等,一部分是經營性資產,比如門面、廠房,都可以產生經營性收入,但不管是哪種,現在面臨的問題是,權是虛置的,跟農民利益關系是很薄弱的,所以一個基本的前提就是要明晰產權。
習近平也強調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要探索集體所有制有效實現形式,發(fā)展壯大集體經濟。試點過程中,要防止侵吞農民利益,試點各項工作應嚴格限制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我國農村情況千差萬別,集體經濟發(fā)展很不平衡,要搞好制度設計,有針對性地布局試點。
附表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歷次會議談些啥
資料來源:本報整理
時間 會議 部分內容
1月22日 第一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工作規(guī)則》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專項小組工作規(guī)則》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細則》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下設經濟體制和生態(tài)文明體制改革、民主法制領域改革、文化 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紀律檢查體制改革6個專項小組名單
《中央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重要舉措分工方案》等
2月28日 第二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4年工作要點》
《關于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務的研究意見》
《關于經濟體制和生態(tài)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重大改革的匯報》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關于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意見及貫徹實施分工方案》
6月6日 第三次會議 審議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
《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審議通過了《關于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
《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關于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方案》等
8月18日 第四次會議 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yè)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guī)范中央企業(yè)負責人履職待遇、業(yè)務支出的意見》
《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審議通過了《關于推動傳統(tǒng)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fā)展的指導意見》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重要改革舉措實施規(guī)劃(2014~2020年)》
《關于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等
9月29日 第五次會議 審議了《關于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發(fā)展農業(yè)適度規(guī)模經營的意見》
《積極發(fā)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
《關于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
文章關鍵詞: 習近平農村土地制度土地流轉深化改革煤炭資源稅土地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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