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個示范項目進展報告:30個已引入社會資本 20個已獲批
15個項目社會資本的占比超過50%,其中9個項目由社會資本全資控股。
本報記者 楊志錦 徐維維
實習記者 王 青 完顏文豪 周伊雪 雒佳 北京、上海報道
“現在還沒有直接體會到政策優惠,包括前期手續和政策支持上。”一位大連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大連港投資)高層8月下旬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該公司是大連港大窯灣港區四期工程的項目單位,三個月前這一工程入選發改委首批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運營的示范項目。
國家發改委曾在5月18日推出80個鼓勵社會資本投資的項目清單,除去三十個分布式光伏規模化應用示范區、兩個信息基礎設施項目以及兩個油氣管道改造項目外,余下46個項目均能對應具體的項目名稱。
在這46個項目中,部委已批復的有20個,其中4個已開工建設,7個預計年內開工;另有18個項目尚處于前期論證或者等待部委批復階段。這一數據是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通過采訪地方發改委、項目公司以及梳理公開報道計算所得。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顯示,46個項目中已有42個項目確定了項目公司,占比高達91%。這些項目公司的股權結構呈現多元化狀態,股東既有當地政府或者平臺,也有外資、民資、央企甚至外地的國資企業。在研究投融資領域的專家看來,后者統稱為社會資本,社會資本并不僅僅局限于民營企業。
截至記者發稿前,已有30個項目確定引入社會資本,占比將近三分之二。在采訪中,一些地方發改委人士認為,正是這些項目已有社會資本入股,因而才被選為首批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的示范項目。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了解到,在國家發改委公布示范項目名單之后,一些以當地投融資平臺作為項目主體的平臺公司也接到社會資本的入資咨詢,當地發改委則將社會資本再次入資的條件交予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和社會資本商談具體的合作事宜,社會資本進入的增量條件也呈現多樣性。
30個項目已引入社會資本
此前,對于社會資本這一概念,外界僅僅將社會資本解釋為民營資本,實際上有所誤解。金永祥對本報記者表示,社會資本是從地方政府的角度而言,只要不是地方財政及其控股的平臺出資的資本都可以稱為社會資本,因此民資、外資、央企、外來的國有企業都可以稱為社會資本。
在計算油氣管網及鐵路項目時,本報記者則將中石油、中石化[微博]或者鐵路總公司出資之外的資本計為社會資本。依據前述兩個標準,本報記者統計顯示,已有30個項目確定引入社會資本,數量占到46個具體項目的三分之二。多個省份的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正式因為這些項目在國家公布之前已有社會資本進入,所以才會被選為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的示范項目。
在項目公司的股權結構中,社會資本的占比超過50%的項目數量為15個,占到確定引入社會資本項目總數30個的一半。“社會資本占比多大還是取決于商業談判,沒有一個固定的方式,社會資本進入一個項目,最好是社會資本控股,以調動社會資本的積極性。” 發改委投資研究所投資政策研究室主任吳亞平對本報記者表示,“社會資本如果是參股的話,只是財務投資者,(社會資本)會覺得自身并未掌握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15個項目之中,有9個項目是由社會資本全資控股。這些項目主要集中在一些煤化工、港口及高速公路領域。前述福建省發改委人士對本報記者稱:“這些項目市場化程度相對較高。”
光伏項目也屬于市場化相對較高的項目。前述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的負責人在調研光伏示范園區之后對媒體表示,社會各界都在嘗試成立基金,用于光伏電站投資和收購。
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工信部已分兩批向19家民營企業發放了虛擬運營商牌照,獲牌的虛擬運營商已在開展業務,有關民營企業可參與寬帶接入網、數據中心、移動虛擬運營試點項目。
對于外界關注較高的油氣管網引入社會資本的兩個項目,國家能源局早在今年2月已正式印發《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試行)》,通過政策明確油氣管網設施開放的范圍為油氣管道干線和支線以及與管道配套的相關設施。但是,根據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年報,油氣管網是兩者虧損的板塊,社會資本進入之后如何盈利仍值得關注。
20個項目已獲批復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發現,46個具體項目中,有20個項目相關部委已批復,其中7個項目預計年內開工,另有4個項目已開工。另外,仍有18個項目處于前期準備階段,占比近4成。本報記者尚不確定其他8個項目的具體進展。
“示范項目幾乎都不是新項目,而是已經在進行的項目。”曾跟蹤過這些項目的基礎設施領域咨詢公司大岳咨詢總經理金永祥表示,“沒有批復的項目,前期做的工作也比較多,不少是各地按部就班推進的項目。”
除上述46個具體項目外,因為無具體的項目公司對應,進展信息比較模糊。如,30個分布式光伏規模化應用示范區項目,國家能源局在2013年8月已批復了18個示范區。一些項目則在國務院作為80個示范項目公布前,就已經開工建設或者投產。
今年4月,發改委能源調研組的相關負責人在走訪12個示范區后對媒體表示,部分園區已經建成投產,一半以上已經開工建設。在發改委5月份公布項目清單后,四川等省份已向國家能源局提交材料,申請余下的分布式光伏規模化應用示范區項目,但這些項目尚待國家能源局核準。在5月份下發的通知中,國家發改委稱,對于已開工的項目應加快投資建設運營;對于明確投資者的項目,應加快推進前期工作。
對于被列入80個示范項目是否帶來變化,前述大連港投資高層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稱,“現在還沒有直接體會到政策優惠,包括前期手續和政策支持。”
福建省發改委的一位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國家審批的項目比較規范,前期材料報送相關部委,幾個部委核準之后知會發改委,發改委就會批準,審批會加快。”這位人士稱,“項目公司政策上并沒有特殊優惠,需要自有資本金要達到30%,貸款等其他資金為70%,具體的貸款利率是否有優惠需要項目公司和銀行商談。”
在他看來,國家公布的示范項目和地方公布的示范項目也存在一定的競爭,“國家及省市公布的示范項目都是社會資本可以進入的選項”。
增量社會資本進入條件各異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多方了解到,在成為示范項目之后,一些以當地投融資平臺作為項目主體的平臺公司也接到社會資本的入資咨詢。但是各地發改委和項目公司的表態各異,增量條件也呈現多樣性。
多個省份的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向本報記者表示:“具體的入資條件找項目公司談。”但部分省份的發改委也描述了希望入資的社會資本的具體情形。
“希望投資入股比例不能太低,至少10%,只投1%、2%沒意思。光有錢也不行,希望進入的社會資本可以有集裝箱業務、碼頭航運的經驗。”寧波市發改委的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
前述福建省發改委人士則對本報記者表示,(發改委)可以協調社會資本進入,但是如果項目單位堅持反對的話,也不好辦。“因為最開始申請項目還是以原項目單位申請的。社會資本可以結合項目盈利情況決定是否進入。”他說。
項目公司的表態亦呈現差異,甚至在同類項目上。寧德港三都澳港區城澳作業區1號泊位工程的民資項目業主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坦言:“項目處于等待批復過程中,公司自有資金能夠保證項目建設,暫不需要社會資本入資。”
建設類似項目的前述大連港投資高層則對本報記者表示:“股份占比方面,社會資本占比最多只能到49%。”
大連港投資的實際控制人是大連市人民政府,屬于地方政府的融資平臺。前述高層表示:“希望有物流公司、船務公司、碼頭運營商加入:如果這些公司入股,將來在集裝箱搬運等方面管理便利,也可以保證貨源。”
事實上,這些社會資本的入資能夠使項目單位的股權結構多元化。這也符合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要求,入股的社會資本可以通過長期持有獲取股權收益。前述寧波市發改委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社會資本)在后續經營方面也要合作下去,不是光投點錢就行。”
一些高速公路項目則通過政府回購實現收益,即采用BT或者BOT模式(PPP模式)。這一模式也是中央高層在推動的融資模式。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整理發現,一些項目綜合運用了兩種模式,如北京地鐵16線。“混合所有制是指股權層面的合作,PPP是指政企合作,不一定是股權層面。” 金永祥說,“80個示范項目主要是利用社會資本,并沒有強調混合所有制或者PPP。”
本報記者注意到,推出80個示范項目以加快投融資體制改革、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提法首度在今年4月23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因此,80個示范項目或將成為中央試圖推動項目混合所有制和PPP模式的試錯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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