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自發(fā)自還:試點平穩(wěn)開局 市場約束發(fā)力
新華網北京7月30日電(記者韓潔、高立)盡管近期多地土地交易“遇冷”加重地方債務風險隱憂,但過去一個多月來地方債自發(fā)自還試點的啟動,讓市場看到了地方政府舉債向“陽光化”“市場化”轉軌的改革新方向。
今年5月底,財政部宣布在上海、浙江、廣東、深圳、江蘇、山東、北京、江西、寧夏、青島十省市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fā)自還。6月23日,廣東省首個“吃螃蟹”率先啟動試點,當日發(fā)行的5年期、7年期和10年期地方債總額148億元,中標利率分別為3.84%、3.97%和4.05%,首單認購平穩(wěn),招標利率略低于市場預期。
7月11日,山東省緊隨其后加入試點。當日招標的三期地方債總額137億元,中標利率依次為3.75%、3.88%、3.93%,低于招標前一日同期限國債利率約20個基點。不過利率倒掛現象并沒有持續(xù),7月24日,江蘇省招標的三期地方債利率分別為4.06%、4.21%和4.29%,貼近同期限國債收益率,得到投資者普遍認可。
有觀點認為,地方債無論在信用級別還是流動性上都比國債低,因此招標利率理論上應高于國債。而對于廣東、山東的低利率招標,有機構指出,或許因為這些省份是自發(fā)自還試點的“嘗鮮者”,新債券品種更受地方金融機構投資者追捧。但也有輿論認為,地方招標利率的偏離,不排除非市場化因素影響。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認為,利率倒掛僅是試點之初的特殊現象,短期可能出現,但長期不會存在,市場作用會逐漸發(fā)力。目前地方債自發(fā)自還試點進展總體平穩(wěn),率先試點的三地都是國內財力雄厚大省,招標利率越低,越說明市場對發(fā)行主體有信心。
“不能因為試點之初的短期個別現象就斷然對改革下結論。”白景明認為,地方債發(fā)行利率取決于宏觀經濟走勢、金融市場資金面、投資者預期等各種因素影響,不同試點發(fā)行的債券利率之間存在差異、利率有所波動是正常現象。
“債券發(fā)行利率是否合理,主要看是否采取了公開透明的市場化發(fā)行方式,而不是簡單地看利率水平的高低。”白景明說,對地方政府而言,不能簡單地追求債券發(fā)行的低利率,而要著眼于維護本地區(qū)的信譽水平,著眼于長遠和地方債市場可持續(xù)性發(fā)展,嚴格按市場化原則組織發(fā)行,推動自發(fā)自還試點的順利推進。
在三地試點中,地方債信息披露和首次引入地方債信用評級成為最大看點,如江蘇省在發(fā)債準備階段就開展了地方債信用評級等工作,并向社會公開信用評級報告、全省財政經濟運行狀態(tài)、債務狀況等,投資者關注的主要信息一目了然。
此外,目前,已完成發(fā)債的廣東、山東、江蘇三省地方債信用評級均為AAA級。白景明認為,這一評級符合預期,因為三省經濟基礎較好,披露的債務率較低,不過隨著更多省市尤其財力薄弱地區(qū)納入試點,評級結果也會差異化。但總體看,此番試點更突出市場化原則,采取了更為公開透明的運作機制,提出要開展債券信用評級并規(guī)范信息披露,有助于防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目前除了已順利完成債券發(fā)行的廣東、山東和江蘇三省,其余一些試點省份也正穩(wěn)步開展承銷團組建、信用評級機構選取等工作。
專家表示,今年是地方債自發(fā)自還試點首年,這一新生事物還處在試點階段,不可避免存在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如有些地方政府尚未披露資產狀況等信息、機構投資者在投標過程中會考慮與當地政府合作等因素,信用評級特別是給政府評級在我國更是剛起步,需要一個不斷積累經驗逐步探索的過程。
白景明建議,財政部門應在試點中及時總結經驗,堅持市場化原則,不斷完善相關制度機制,并在此基礎上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從而更好發(fā)揮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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