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6月18日電 (記者 傅藝明)“十八屆三中全會將社會責任提升為國有企業改革的六大重點之一,體現了中央對于國企履行社會責任的高度重視。這要求國有企業必須堅持社會責任與企業發展相結合,堅持社會責任與企業運營相結合,并將社會責任融入到國企管理的每一個方面。”
18日,第二屆中荷企業社會責任國際高層論壇在北京召開。國資委[微博]研究局研究一處處長陳鋒在演講時如是說。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而在國企改革章節,全會則提出須“以規范經營決策、資產保值增值、公平參與競爭、提高企業效率、增強企業活力、承擔社會責任為重點,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
陳鋒表示,這是中央首次將國有企業社會責任提升到改革的高度。據此,國資委[微博]已經在進行國企改革的頂層設計,企業社會責任的相關內容已融入其中,包括建立并完善國有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確保企業發展與社會責任相結合。
陳鋒提出,中國國企應思考如何從“應付”社會責任工作向“追求”社會責任工作轉變。“世界很多企業已經將社會責任視作推動競爭力的核心要素,中國國企應以這些一流企業為標桿,對自己的理念、方法進行重新梳理和優化。同時加強品牌建設,將社會責任融入品牌戰略之中,提升國際競爭力。”
此外,三中全會亦提到“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強調對國有企業的分類改革。陳鋒認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也應與國企分類改革的特點相結合,例如公益性更強的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應以提高服務水平、安全率為重點,完成公共事業目標;對于具有特定功能的國企,包括軍工企業和電網等,則以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重點,找到其中平衡點。
“三中全會對國企的改革目標是提高國企的活力。當前部分國企的增長方式仍是粗放式的,浪費時常發生,依法管理仍不完善。國企改革是中國經濟改革的重要方面,確保國有企業以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將是推動國企改革的重要議題之一。”陳鋒說。
中荷企業社會責任國際高層論壇是荷蘭政府與中國政府雙邊合作項目——中國企業社會責任項目的主要內容之一,論壇由國家信息中心與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聯合主辦,每兩年舉辦一期。今年論壇的主題為“企業社會責任的推進:政府倡導,企業力行”。
論壇當天同時發布了由國家信息中心和GRI聯合開發的企業社會責任監測和評價系統。該系統可通過互聯網收集企業社會責任信息,并用圖和表的形式對企業社會責任數據進行分析,提供企業在社會責任績效方面與行業水平的比較,并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公眾口碑進行監測與分析展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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