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獲悉,2013年年末,人社部完成了對國有企業高管的全面調研,近期在總結調研結果,并將以此作為依據之一制定相應的全面限制國有企業高管收入的規定。
目前,只有國資委[微博]直屬的央企高管受到限高規定,未來國企高管限薪規定將進行“分類管理”,除了覆蓋央企的二級、三級子公司,以及各個地方國企外,在合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中,按照國資的占股比例,對高管進行薪酬管理。
一位人社部人士透露,討論的基本共識是,“結合目前混合所有制的改革,競爭性的領域,國企高管實施市場化的薪酬管理辦法,對于涉及到國計民生領域的國企高管,實施限定的薪酬”。
與此同時,“在合資企業中,按照國資的占股比例,對高管進行薪酬管理,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中,都將實施對高管的薪酬管理。”上述人士表示。
2013年5月,人社部在國內近10個省份展開了國有企業高管薪酬調查。
一位參與調查人士透露,“調查結果出現了明顯的兩極分化,一些效益不好的國企,高管收入也非常低,效益好的國企高管收入非常高。”調研顯示,金融行業的高管收入最高,因此金融行業也將成為未來改革的重點。 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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