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16日電(記者羅宇凡、華曄迪)上周末,國家發展改革委、銀監會聯合下發《關于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該通知公布了商業銀行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目錄,降低和調整了部分收費標準,規定了部分免費服務項目。
對于廣大儲戶而言,規范商業銀行服務收費政策措施頗有“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感覺。在過去的幾年間,涉及銀行服務收費問題的糾紛屢屢見諸報端,沒有享受服務卻莫名其妙多出的“服務費”,辦理任何銀行業務都會產生的各種手續費,再加上其他林林總總、花樣繁多的各式銀行收費——無怪乎人們會經常感嘆,“銀行太好掙錢了。”
對于提供的服務收取費用,無論是對銀行還是對儲戶,原本都是件符合市場規則的“天經地義”的事情,可在中國,為什么銀行收費經常會跟“亂”字掛上鉤呢?
國內一位著名的銀行家曾經告訴記者,衡量銀行收費是否屬于“亂收費”的標準主要有兩點,一是銀行收費的服務項目是否在事前跟儲戶進行了約定;二是銀行在收取費用時是否提供了相應的服務。換言之,只要事先告訴你這項服務收費,并且向你提供了這項服務,那么收費就稱不上亂收費。
從契約精神的角度看,這兩條標準無疑是“亂”與“不亂”的分界線,可在中國的銀行市場,這兩條標準總還是讓人覺得缺乏一些說服力。根源在于與中國巨大的金融市場相比,屈指可選的銀行實在擁有太大的話語權。相對于普通的客戶而言,銀行在服務收費等問題上存在著毋庸置疑的定價權,普通客戶幾乎沒有議價的能力。再加上,對于很多普通儲戶而言,工資、養老金、公積金等等,放在哪里并不是自己能夠決定的。凡此種種,使得銀行成為決定收費與否、收取多少、如何收取等規則的制定者,也使得“亂”與“不亂”的各種收費都帶有點無可爭議的霸道感覺。
其實,對于銀行收費問題的行政干預,最近幾年始終沒有停止過。然而,盡管行政手段的干預可以直接減少現有的收費項目,但隨著“金融創新”的腳步不止,被取消的收費項目分分鐘都會被新的收費項目所代替,收費的定價權依舊掌握在銀行的手中。
國家發展改革委和銀監會出臺的新政策對于銀行業的服務性收費無疑將起到立竿見影的規范作用,但與“有形的手”相比,根治銀行亂收費還需要銀行業大環境的改變。
事實上,最近一兩年,銀行的服務性收費相較以前已經有了明顯的變化,許多家商業銀行不約而同規范自己的收費項目,調低自己的收費標準,這其中自有來自行政干預的壓力,但與之相比,對銀行業觸動更大的還是金融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劇。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興起,新興的支付方式、理財方式強烈地沖擊著銀行的傳統業務。ATM取款收費?那我就選擇電子支付;跨行轉賬收費?那我就選擇支付寶[微博]轉賬……與此同時,不斷流失的儲戶存款,日益上漲的資金價格,使得銀行必須想盡辦法將自己的客戶留住。
在傳統的金融業遭遇互聯網金融沖擊的背景下,在民營銀行開閘在即、金融市場不斷多元化的背景下,現有的那些大型商業銀行已經不再是儲戶們唯一的選擇,銀行在金融市場的壟斷地位正在動搖。在這樣的條件下,如果商業銀行仍舊一成不變地維持著自己的強勢,面對的就只能是儲戶們“用腳投票”的現實。
由此可見,在監管部門高調治理銀行亂收費問題的同時,能對銀行收費問題產生根本性作用的,并非在于減少收費項目或是降低收費標準的行政規定,而在于給中國的金融行業繼續打開市場化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