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
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剛剛落幕,針對廣受關注的戶籍制度改革問題,公安部副部長黃明17日表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為戶口遷移基本條件、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城鄉統一、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
聚焦農轉人口市民化“兩條腿”
此前,戶籍制度改革的路線圖已經公布。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至此,“橫軸”和“縱軸”——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時間和空間坐標更為明晰,下一步的關鍵就在于如何有效、有序推進。
“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是推進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的一項重大任務。”黃明解讀指出,“主要任務是解決已經轉移到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問題,穩步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水平,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16日談到新型城鎮化近期工作重點時也表示,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就是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進、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的原則,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不難發現,兩部委負責人的表述均強調了兩點——“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多位專家及受訪群眾認為,這兩者恰如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 “兩條腿”,必須協調統一、同步推進。
提供公平有序階梯式政策通道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認為,戶籍制度本身很好改,關鍵是戶籍背后依附的那些制度、服務、權利不一樣,加大了改革的難度。
當前呈現兩種不同的人口遷移趨向——一方面,中小城市戶口含金量不高,農業轉移人口不愿意放棄原有農村戶口。另一方面,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面對大量涌入的外來人口,已經不堪重負,交通擁堵、環境污染、教育醫療資源緊張等“病癥”日益顯現。嚴格控制這類城市落戶條件,是無奈而現實的選擇。
黃明指出,戶籍制度改革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需要積極穩妥、統籌兼顧、扎實推進。對于農業轉移人口這一群體來說,既要解決好其中暫不具備落戶條件或者不愿落戶城鎮人口的教育、就業、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問題,也要為他們公平有序落戶提供階梯式政策通道。
事實上,一些省市已經出臺改革方案,開始這方面的有益探索。
例如,云南在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過程中,一段時間內給予進城落戶農民“城鄉兼有”的特殊身份待遇,蓋上“城鄉兩床被子”,讓農民既能享受農村惠民政策,又能平等共享城市的公共服務。
又如,上海今年開始實行居住證積分制度,對在上海合法穩定居住和就業的持證人進行積分,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可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待遇。對緊缺急需專業、特定公共服務領域、遠郊重點區域、表彰獎勵等實行額外加分,將勞動者對城市的貢獻通過相應的分數回報予以體現。
改革已在路上。一個普遍共識是,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部署,在新型城鎮化的頂層設計之下,此次戶籍制度改革與有關領域改革統籌配套、協同推進,涉及面之廣、人員之多、力度之大均前所未有,其核心正是實現“人的城鎮化”。
(據新華社北京12月17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