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達克通訊社7月12日訊,開展“以地控稅”試點工作是今年國家稅務總局加強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管的重大舉措,目前多地國土部門和地稅部門正聯合加速“以地控稅”管理系統研發,專家認為此舉便于今后應用在征管房產稅方面。
有業內人士對國稅總局此舉理解為,這是稅收征管體系建立長效機制的重要一環,該體系今后將在房產稅全面征收、保障地方稅收來源等方面,體現關鍵作用。
國家稅務總局財產行為稅司一位副司長周四下午對大智慧通訊社表示,“以地控稅”工作的開展主要是為了加強稅收監管,目前還只是針對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管。此前,該副司長在調研地方“以地控稅”工作情況時,曾指出,目前“以地控稅”有效提高了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管質量,應該推廣應用到房產交易和保有環節。
以地控稅,改變了以前“以報控稅”的稅收模式,通過實施對每宗土地的動態監控和適時分析,實現對土地使用人及土地上所進行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的稅收監管,可以有效彌補稅收征管上的漏洞。
“稅源管理系統的建立,隨著引入信息的不同可應用于多種稅收管理。”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中國稅務學會理事胡怡健周四在接受大智慧通訊社采訪時指出,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管,是將宗地面積等基本信息引入到稅源管理系統,未來將房地產交易價、租金價格等信息輸入系統,便可以應用于房產稅征管。關鍵是各部門信息的共享且能構成信息互補。
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地控稅試點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3﹞7號)要求,各地加速以地控稅管理系統研發。目前山東、江蘇等地已完成管理系統研發,湖北、湖南、陜西等地也紛紛啟動試點工作。
胡怡健指出,將宗地信息引入稅收管理中,可以極大的提高稅收效果。首先,可以獲得準確的土地面積、土地類別等信息可以提高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準確性;其次,國土部門掌握的土地登記信息可以及時反映土地交易情況,可以提高稅收的及時性。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山東青島等地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地控稅工作經驗的通報》(國稅辦發〔2011〕108號)相關內容顯示,部分地區探索將房產稅納入 “以地控稅”范圍,通過在電子地籍圖上疊加應稅房產信息,實現對房產和土地稅源的一體化、覆蓋式管理。目前這項試點已經在青島四方區先行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