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權威人士處獲悉,由國資委牽頭擬訂的“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已經基本成型,并已向國務院匯報。按照國資委此前計劃,將在上半年出臺。(5月21日《經濟參考報》)
按照十八大提出的目標和要求,國有企業改革是下一步改革的重點之一。但是,國有企業到底怎樣改,向何處改,似乎還沒有一個比較明確的目標。困擾國有企業改革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就是監管者如何改革、如何轉變職能、如何確定自己在市場經濟中的定位。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要想使國有企業改革取得實效,難度很大。
國企改革一度被稱作為“最難啃的骨頭”、“最難攻克的堡壘”。因為,講到“國有企業”,就會立即想到機制僵化、效率低下、包袱沉重、浪費損失和腐敗現象嚴重等字眼,就會產生許多的質疑和非議。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步伐的加快,多數國有企業通過改制進入市場,不僅引發了國有資產流失等話題,而且越來越多的目光,開始盯向大型國有企業、特別是壟斷企業。而作為國有企業的監管者,國資委也成為了關注的重點。任何一家國有企業出現了問題,公眾都會將其與國資委聯系在一起,認為國資委沒有履行好職責、承擔好監管責任。
作為監管者,對監管對象發生的問題,當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按照現行管理體制,國資委又似乎很難對國有企業實施有效監管。特別是超大型國有企業,國資委甚至連監管的要求都很難在企業經營行為中進行貫徹,更別說進行監管了。更無法忽視的現實是,還有相當一部分國有企業,分屬于不同的部門、不同的監管者。
就國資委來說,成立十年來,應當說功不可沒。不僅形成了一套相對完整的監管體系,而且積累了比較豐富的監管經驗。問題在于,監管體系和監管責任的落實,似乎沒有形成有機的統一。更多情況下,還是就監管而監管,許多監管制度與要求,還停留于文件、會議層面,停留于權力的制衡和利益的平衡方面,放出的狠話很多,拿出的行動卻很少。如決策失誤問題、管理漏洞問題、運行成本過高問題等,都沒有能夠嚴格按照監管要求進行問責和責任追究,以至于在每年的國有企業審計中,都會審出大量問題,且屢審屢犯。同時,對決策失誤等重大問題,除籠統地點一下名之外,根本沒有約束措施。
而游離于國資委之外的其他國有企業,就更是連基本的監管辦法也沒有了。在輿論場的作用下,大多數公眾的認知是——監管者成了企業不執行制度、不承擔好責任的“幫兇”。如銀行在經營中暴露出來的各種違規行為,相關監管者就很少有拿出實實在在的行動來的。又如行業主管部門管理的國有企業,更是天馬行空、獨往獨來,根本不受制度約束。
如何讓監管者轉變職能、轉變監管方式、轉變監管思路,就成了比國有企業改革更為重要、更加緊迫的問題。學習新加坡的管理模式是值得參考的做法,如果有若干個控股公司,依據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對所控股、參股、投資的公司進行管理。行政監管職能,則交給財政、人民銀行、銀監等職能部門,如此避免國資委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還做教練員。至于控股、參股、投資企業的經營者,也完全按照市場機制進行選聘,而不是行政任命。國有企業的改革向縱深推進,讓國有企業充分發揮市場經濟主體作用不能只停留在理論上,而是需要監管者真正做到轉變職能。(譚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