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08網北京1月18日電 (經濟參考報記者梁嘉琳 張莫 北京報道)國家審計署17日發布的公告中披露了財政部加強財政管理意見的落實情況。其中包括,進一步理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間收入劃分,結合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等稅收制度改革,研究調整和優化中央與地方收入分配關系的方案,爭取先在義務教育、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盡快界定各級政府的支出責任。
對此,財政部專家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說,在營改增試點過程中加大對地方政府的扶持力度,是相對可行的一種方案。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告訴記者,中央和地方財權和事權的調整包括兩頭:在收入端,營改增試點向全國鋪開之后,現行的稅收歸屬保持不變的臨時政策將撤銷,地方政府將因此失去營業稅這一地方稅主體稅種,因此,建立地方稅體系變得日益迫切。究竟是調整現有的增值稅、所得稅或其他稅種的央地分成比例,還是新增其他的地方稅,需要統籌考慮。在支出端,是否需要將部分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支出責任從地方政府上移到中央政府,也是一種考慮。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多個地級市的政府工作報告在分析2013年經濟形勢時,均使用了“財政收入增長趨緩與剛性支出持續上升雙重影響”之類的表述。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李全告訴記者,在進一步理順央地收入劃分的思路下,在營改增試點過程中加大對地方政府的扶持力度是相對可行的一種方案。
劉尚希說,由于央地支出責任基本是五五開,如果調低中央政府的稅收分成比例,那么中央政府對西部地區的轉移支付水平就不得不降低,這從大局上看是不現實的。
劉尚希認為,更迫切的改革是盡快扭轉專項轉移支付比重“不降反升”的局面。他表示,專項轉移支付意味著“打醋的錢不能用來買醬油”,使得財政資金對地方政府而言失去統籌性。此外,專項轉移支付要求地方政府進行資金配套,從而增加了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
對于這方面,國家審計署公告顯示,財政轉移支付管理方面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專項轉移支付管理制度不健全。對未制定管理辦法的33項轉移支付項目,其中10項財政部已出臺了管理辦法;2項已被取消或合并;但仍有16項管理辦法正在抓緊研究制定;5項因客觀因素限制尚難以制定管理辦法,將結合工作實際,待條件成熟后盡快制定。
國家審計署表示,財政部將進一步優化轉移支付結構,逐步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例,清理整合專項轉移支付,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提高地方基層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