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向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
根據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向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2015年6月18日上午,中央第十一巡視組組長張化為,副組長李志群、劉立憲向國電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喬保平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并反饋了巡視情況。6月19日上午,張化為代表巡視組向國電集團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喬保平主持會議并作表態發言。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5年2月28日至4月30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中國國電集團公司進行了專項巡視。巡視組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有針對性地開展個別談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文件資料,深入了解情況,順利完成了巡視任務。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巡視組的巡視情況匯報,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報告了有關情況。
張化為指出,國電集團黨組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及歷次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不斷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加強企業管理,糾正以往決策中的不當做法,規范約束投資行為,經營業績和效益穩定增長。按照中央和中央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努力整治“四風”,推進兩個責任和紀檢機構“三轉”工作的落實。巡視中干部群眾也反映了國電集團在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有些還很嚴重。主要是:違反“三重一大”制度決策,開辟投資決策“綠色通道”,形成大量低效無效資產;小金庫問題屢禁不止,濫發獎金補貼問題較為普遍;煤炭采購領域腐敗案件多發,不招標、違規招投標問題突出;濫用職權,侵占國有資產,在經營和企業并購中向民企輸送利益;靠山吃山,違規參與本企業經營謀利。集團黨組、紀檢組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對違規違紀問題處理和責任追究不到位。干部選拔任用不規范,用人導向存在偏差,對一些有問題的干部追究問責不到位,甚至照常提拔使用。集團管控不到位,規劃投資、物資采購和招投標、資金管理問題較多,嚴重削弱了國有資本的核心控制力。張化為強調,集團黨組對上述問題必須高度重視并采取有力措施認真整改。此外,巡視組還收到一些反映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移交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國資委[微博]處理。
張化為代表巡視組提出了四點意見。一是集團黨組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及歷次全會精神,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在聽取2015年首輪巡視央企情況匯報時所作的重要講話。增強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自覺性,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要做廉潔自律的表率。要以加強下屬企業領導班子建設為重點,切實發揮黨組織在企業的政治核心作用。二是集團黨組特別是一把手要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提高認識,敢于擔當,下大決心解決低效無效資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查清事實,減少損失,嚴肅追責。集團紀檢組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發揮職能作用,把紀律挺在前面,敢于動真碰硬,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要堅持有案必查,有貪必肅。對領導干部違規持股獲利、違規參與公司經營、違規超發獎金問題要認真清理,限期退出違規所得。對巡視組移交的領導干部問題線索要認真核查。三是要認真貫徹中央關于國企改革的決策部署,結合集團實際,堅決克服行政色彩濃厚問題,切實提高集團的經營管理和風險防范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清理“綠色通道”等違規投資決策的錯誤做法,堅決杜絕項目未批先建、協議未批先簽、資金未批先付、設備未批先購等違規問題。集團要真正實現對規劃投資、物資采購招投標、財務資金的集中管控。四是要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嚴格履行程序。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不能讓群眾反映多、作風不好、口碑差的干部“帶病提拔”,對“帶病提拔”的要堅決糾正。
張化為指出,國電集團黨組要嚴格按照中央要求,高度重視巡視反饋意見,對指出的問題,要認真研究分析,分門別類處理。主要負責人要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黨組要以適當形式在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并向社會公開,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喬保平表示,中央第十一巡視組的反饋意見,肯定了十八大以來國電集團的工作,深刻指出了國電集團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明確具體的整改要求。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實事求是,一針見血,中肯深刻,切中要害,具有極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集團公司黨組高度重視,完全贊成,誠懇接受,將以正風肅紀的責任擔當,堅強有力的工作措施,堅決完成巡視整改工作。
喬保平強調,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聽取2015年巡視情況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承擔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和政治要求,作為企業深化改革、提升管理的一次重大契機,作為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兩個責任”的重要措施,不動搖,不含糊,正視問題,深刻反思,全力以赴,徹底整改,推動企業實現脫胎換骨的變化。二是加強組織領導,堅決把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落到實處。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組織協調,督促和推動各級黨委、黨組擔負起本單位整改的主體責任,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傳遞壓力,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高質量完成整改任務。三是狠抓整改落實,以嚴肅問責倒逼問題整改。以嚴抓、嚴改、嚴問責的態度,不講條件、不留余地,強力推進,狠抓落實,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解決,逐條逐項對賬銷號,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整改不徹底不放過。建立整改督辦和問責機制,對于整改重視不夠、工作不力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倒查追究領導責任,倒逼問題整改。對于巡視組提出的問題線索,集中力量,一查到底,絕不手軟、絕不姑息。四是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全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事業發展的生命線,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全面加強對關鍵領域和重要崗位的監督,特別是抓好對“一把手”的監督,堅決查處各類腐敗案件。堅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堅決防止不良作風反彈回潮。五是完善體制機制,全面提升集團管控水平。以巡視整改問題為切入點,牢固樹立法治觀念和法治思維,逐步建立起管長遠、治根本的現代企業管理體系,進一步扎緊制度“籬笆”,規范權力運行,提升依法治企水平。切實抓好投資、財務、招標和燃料等關鍵領域存在問題的整改,全面實施“四個集中管控”,從根本上堵塞漏洞、提升管理、預防腐敗。自覺把整改工作與深化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在深化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突出問題導向,完善制度體系,增強制度的剛性約束。六是堅持黨管干部,全面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始終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好干部”標準,充分發揮黨組織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打造一支靠得住、有本事、肯干事、不出事的干部隊伍。堅持從嚴選拔、從嚴約束、從嚴監督,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從源頭上把好選人關、用人關,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工作滿意度。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中央第十一巡視組有關同志出席反饋會。國電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出席會議;集團公司總部部門副主任及以上干部,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列席會議;二級單位部門正職以上干部、三級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在分會場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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