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0日電 審計署網站20日發布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審計署審計結果表明,2012年至2013年6月,所屬二十二冶及其下屬12家單位采取虛開勞務費發票或直接以勞務分包預結算單入賬等方式套取資金8666.84萬元,主要用于發放職工工資性津貼及獎金。
審計報告全文如下:
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2013年對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冶集團)2012年度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中冶集團總部及所屬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二十二冶集團有限公司(以下分別簡稱中冶股份、二十二冶)等15家企業,并對相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及審計評價意見
中冶集團成立于1994年7月,注冊資本84.6億元,擁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545家,主要從事工程承包、裝備制造、資源開發、房地產開發等業務。
據中冶集團合并財務報表反映,其2012年底資產總額3365.1億元,負債總額2876.9億元,所有者權益488.2億元;當年實現營業收入2319.1億元,凈利潤-98.4億元,資產負債率85.5%,凈資產收益率-18%。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審計了該集團2012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并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審計署審計結果表明,中冶集團基本能貫徹執行國家宏觀經濟政策,2012年度財務報表總體上比較真實地反映了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計也發現,中冶集團會計核算、重大經濟決策和內部管理還存在一些不規范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12年,中冶集團及二十二冶等7家所屬單位少確認工程收入2.58億元,少提工程成本(費用)1.36 億元,導致少計當年利潤1.22億元。
2.至2012年底,中冶集團未按照規定對相關項目債務進行會計處理,導致虛增資產3.73 億元、負債3.39億元、所有者權益0.34億元。
3.2012年至2013年6月,所屬二十二冶及其下屬12家單位采取虛開勞務費發票或直接以勞務分包預結算單入賬等方式套取資金8666.84萬元,主要用于發放職工工資性津貼及獎金。
4.2012年,所屬中冶建筑研究總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冶建研院)等3家單位以辦公費等名義購買消費卡187.09萬元,主要用于發放職工福利和對外贈送等。
5.2012年,所屬中國二十冶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二十冶)等3家單位在應付職工薪酬之外,又在其他科目中列支職工交通費補貼和節日福利支出1486.66萬元。
6.2012年至2013年6月,所屬二十二冶的3家下屬單位違規設立“小金庫”55.69萬元。
(二)執行國家經濟政策和企業重大經濟決策中存在的問題。
1.2007年12月至2012年12月,所屬二十二冶下屬唐海金熊置業有限公司投資5.76億元、租地1640畝違規建設錦標級18洞高爾夫球場及配套設施。
2.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所屬中冶建研院下屬中冶置業(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冶福建置業)投資8488萬元、占用農業用地860畝建設高爾夫球場。
3.2008年12月至2012年12月,所屬二十二冶實施的唐山市曹妃甸論壇永久會址配套設施建設項目、中冶福建置業實施的廈門市海西國際城項目中,有違規建設的別墅類房產。
4.2007年8月至11月,在未經董事會批準、未按規定對民營企業聯合體唐山恒通集團進行資產評估的情況下,中冶集團與唐山恒通集團以及1個自然人共同成立中冶恒通冷軋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冶恒通),此后中冶集團累計投入資金77.83億元。
至2012年3月國資委[微博]批復將中冶恒通全部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給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時,該企業凈資產僅5.62億元,形成損失72.21億元。
5.2003年11月、2006年7月至8月和2008年2月,在未按規定進行可行性研究、未經集團董事會研究、未報發展改革委核準的情況下,中冶集團分別與巴基斯坦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美國曉業貿易公司和澳大利亞蘭伯特角公司合作開發3個境外礦山,截至2012年底,累計投入分別為7.7億元、14.4億元和33.56億元,形成虧損分別為5.2億元、2.73億元和23億元。
6.2007 年11月,中冶集團并購葫蘆島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后繼續推進對方于當年6 月開工建設的“銅改”項目,于2010年3月建成時累計投入8.92億元(94%的投資發生在并購后),但至2012 年底,該項目仍未投入生產。
7.2013年2月至3月,所屬國際經濟貿易有限公司在鎳礦市場最低參考價格為每噸220元情況下,未委托第三方機構檢測或者自檢,將其2008 年出資5534.69萬元購買的4.8萬噸鎳礦以每噸55元或58元的價格全部出售,取得收入232.26萬元,形成損失5302.43萬元。
8.2012年,中冶集團的“萬元產值綜合能耗(現價)”比2009年上升2.33%,未完成國資委[微博]下達的下降7.82%的目標。中冶集團2010年至2012年“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實際完成值僅為79.86%,沒有達到國資委下達的126.03%的目標值。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所屬企業管控方面。
(1)2012年至2013年6月,所屬二十二冶部分下屬施工企業串通其他企業陪標,并中標工程22.92億元。
(2)2008年至2012年,所屬中冶置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冶置業)下屬的北京欣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北京華園飯店有限公司有合同金額1.91 億元的工程未按規定公開招標;南京臨江老城改造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簽訂虛假節能方案咨詢服務合同支付籌集購地資金補償費814.98 萬元。同時,中冶置業境外子公司新悅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07 年6 月以來一直未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
(3)截至2012年底,所屬中冶股份3.39億元資產被二十冶長期無償使用;二十二冶有60臺車輛登記在個人名下,資產原值共1092.87萬元。
2.信息化建設管理方面。
(1)截至2012年底,審計抽查的中冶集團總部及其所屬60家二級、三級子公司中,有45 家使用的6 種財務軟件數據輸出接口不符合《財經信息技術會計核算軟件數據接口》(GB/T24589-2010)標準要求;跨省使用的財務核算系統未按規定到公安部進行信息系統安全等級備案。
(2)所屬中冶股份2009年投資1581萬元為所屬4 家子公司購買的ERP 系統至今未投入使用。
(3)中冶集團未按規定建立軟件資產管理制度、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以及信息化績效考核制度,其財務公司也未按規定對其使用的資金網絡運營系統、財務系統開展信息系統審計。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中冶集團具體整改情況由其向社會公告。審計發現的有關人員涉嫌經濟違法違紀線索,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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