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海嘉里“地溝油”事件還在進一步核查
本報訊(記者 藺麗爽)針對嘉里糧油聲明“地溝油用于工業”并提出索賠要求,昨日,人民網回應稱,該網記者再次實地采訪,發現準確地說應是那輛“津B—8520”駛入了“嘉里油脂化學工業(天津)有限公司”廠區,但兩個廠家只有低矮隔離物,相關情況還在進一步核實中。
人民網報道稱,“嘉里糧油(天津)有限公司”與“嘉里油脂化學工業(天津)有限公司”廠區相連,兩個廠門相距不遠,院內建筑物頂端“益海嘉里金龍魚”幾個字非常醒目。記者在廠區采訪時注意到,兩個廠區之間只有低矮的隔離物。
記者向企業提出調看“津B—8520”3月19日進廠卸貨的錄像資料,得到的回答是錄像資料只保留一個月,并無法證實該企業進貨的渠道、品種、數量,以及成品數量和流向等問題。
此外,負責承運此次石家莊市鑫海油脂有限公司油品的金正陽物流公司總經理南紅坤也承認,人民網報道發布后,他們“食用油專用”油罐車不專用的做法受到質疑,已有企業停止了與他們的貿易和業務。
據了解,該公司與嘉里油脂化學工業(天津)有限公司、嘉里糧油(天津)有限公司同時簽有委托運輸合同。
人民網表示還將針對以下4個問題持續關注:1.用“食用油專用”的油罐車裝運非食用油,是否為逃避檢查?誰來確保不污染到食用油?2.糧油公司與油脂化工公司相連而建,在化工廠隔壁生產食用油,如何確保食用油安全?誰在監管?3.為什么非法收購、制作、銷售地溝油現象屢禁不止,是法律缺失還是監管不到位?4.關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還有哪些需要加強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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