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綜合報道】針對公司高層遭《經濟參考報》記者王文志實名舉報一事,華潤集團17日在官方網站發布聲明稱,所謂舉報中存在諸多揣測、臆斷乃至惡意誹謗之辭。華潤稱對詆毀、誹謗公司聲譽的言行,保留追究法律責任及追償經濟損失的權利。
以下為聲明全文:
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聲明
本公司注意到,近期有網絡媒體、機構人士就本公司下屬企業一宗收購交易發表了一系列報道、評論及所謂實名舉報,其中諸多揣測、臆斷乃至惡意誹謗之辭已對本公司及本公司領導人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本公司在此嚴正聲明:本公司身為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監管的國有重點骨干企業及駐香港中資企業,一向秉持“誠信為本”的核心價值觀,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規范運作,一切經營管理活動均以股東及公眾利益為依歸。如媒體及各界人士發現該宗收購交易存在貪污舞弊行為,本公司歡迎向本公司及上級監管機構提供有事實依據的舉報線索,本公司亦對一切詆毀、誹謗本公司聲譽的言行保留予以追究其法律責任并追償經濟損失的權利。
謹此聲明!
華潤(集團)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7日